1、 甲方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协助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要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 因甲方延迟受领委托事务处理的结果(含提交实物成果)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要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 甲方迟于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每日按应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 如果双方约定不得行使单方解除权,甲方非因合同约定的乙方违约行为而行使单方解除权的,要向乙方赔偿相当于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
2、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本合同下所委托的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其他第三人代理的,乙方要向甲方赔偿相当于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2)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履行本条款约定的及时汇报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 乙方办理或完成的委托事务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要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 如果双方约定不得行使单方解除权,乙方非因合同约定的甲方违约行为而行使单方解除权的,要向甲方赔偿相当于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
3、 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方应立即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3日内将不可抗力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凭此证明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具体免除范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