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给孩子可以到当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此时需要携带《婴儿出生证明》、户口簿或非婚生育说明进行办理。如果想要随爸爸落户,需要提供亲子鉴定书。
目前国家政策对未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开放上户口。对于没有上户口的孩子,本人或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或者是非婚生育说明,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此时落户政策是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随妈妈就可以直接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如果孩子想要随爸爸落户,需要提供指定机构的亲子鉴定证明。
未婚妈妈给孩子上户口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等。
(1)婴儿父或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未婚妈妈给孩子上户口时,会遇到没有户口或出生证明的情况。而对于没有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可以由本人或者监护人向助产机构申请。
如果没有在助产机构进行,那需要本人或监护人提供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想要落户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