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资讯 线路攻略 景点大全 国内游 境外游 美食特产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通告的格式范文

2020-03-01 来源:锐游网

  发布部门: 天津市公安局

  发布文号: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天津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后)的单位,是我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在xx年3月20日前到所在地的公安消防机构领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并于xx年3月31日前按规定填报备案。

  三、对应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而未申报备案的,公安消防机构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补报备案。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