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县委人大 、政协 工作会议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 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人大、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总结 交流我县人大、政协工作取得的成绩,研究部署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作用,开创人大、政协工作新局面,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县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进行了充分准备,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大、政协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 的基础上,县委出台了《中共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中共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近年来,各级党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极大地推进了全县人大、政协工作健康发展。人大、政协及其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履行宪法 和法律 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参与、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着力强化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依法行政 、公正司法 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县委对人大、政协工作十分满意。在此,我代表县委,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大、政协会及其机关的同志们,向为人大、政协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历届老领导、老同志,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政协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下面,根据会讨论意见,我就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全县人大、政协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人大、政协工作的重大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是党领导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我们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政协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和政治协商会议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一)加强和改进人大、政协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指导方针和战略思想 。我们党是执政党,人大、政协是党实施执政的一个重要实现方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通过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把党的意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变成国家意志从而实现人民的意愿。人民政协是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能组织、引导和推动参加政协的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不断夯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共同政治基础。只有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作用,才能调动各个阶层、各个方面参与改革和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有利于形成和谐融洽、生动活泼的良好局面;才能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促进党执政的科学性、民主性;才能汇聚人才、凝聚人心、积聚力量,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加强和改进人大、政协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两种重要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通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全体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坚持政治协商制度,在各族各界间围绕重大决策展开充分协商,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活跃国家政治生活,畅通民主渠道,实现统一领导与广泛民主、富有效率与充满活力的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必须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的作用,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同时巩固好发展好运用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三)加强和改进人大、政协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人大、政协工作是党的执政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是实现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对于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人民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广开言路,广求良策,广谋善举,有利于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有利于党和政府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各级党委必须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真正把党的主张与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把党的决策和人民的意愿统一起来,凝心聚力,团结奋进,共谋发展。
(四)加强和改进人大、政协工作,是加快实现“四县”目标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县正处于“”规划启动实施的关键时期,我们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我们迫切需要进一步发挥人大、政协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人大、政协在了解民意、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优势,把各方面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上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形成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加速实现“四县”建设的奋斗目标。
二、努力开创人大、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里,全县人大、政协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人大、政协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关于人大工作。
1、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指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要更清醒,立场要更坚定,旗帜要更鲜明,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县乡两级人大要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体现到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要根据党委的决策部署,明确工作思路,制订工作 计划 ,确定工作重点,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充分发挥人大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委意图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执行。
2、要全面履行各项法定职责。人大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主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议大事、谋全局,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 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科学作出决定决议。要紧紧围绕“四县”战略目标,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重大项目建设、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实践,更加有效地行使决定权,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把推动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组织实施、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的监督,依法督促、积极支持政府和“两院”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切实把依法监督和有力支持统一起来,加快民主政治建设进程。要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人大及其会要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及其会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关系,坚持党内工作程序和人大及其会法定程序的有机统一,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真正把权力交给党和人民信任的人,交给能为人民群众干实事、谋福祉的人。
3、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直接关系人大工作成效,关系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实现。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充分保障代表权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保证人大代表知情知政的多种实现形式,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列席人大会会议、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参加执法检查和评议、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各项制度,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有效渠道和必要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议议案工作。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规范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的范围和程序,明确办理责任,改进办理工作,着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和落实率。要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建立健全代表培训制度,帮助他们熟悉人大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代表队伍整体素质。积极引导各级人大代表珍惜荣誉,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加大代表工作力度,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提高履职能力。
4、要努力提高人大工作实效。要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民主政治建设新任务、党和人民对人大工作的新期待,积极探索开展人大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新机制,推动人大工作在创新中前进、在开拓中发展,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现有制度和工作规则,及时研究制定新的工作规范和办事程序,形成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实现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着力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人大及其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的方法和程序,规范人大及其会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加强本级人大与上下级人大、人大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推动人大会工作联系规范化、经常化。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积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使人大作出的各项决定、决议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意愿,符合人民群众利益。要着力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人大及其会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认真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关于政协工作。
1、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政治协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执政能力的关键环节。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主动开展政治协商,建立健全党委、人大、政府与政协双向联系和协商制度,进一步落实“三在前”、“三在先”的要求。要规范政治协商内容。凡决定重大问题要与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协商要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要先协商后决策,对重要人事安排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先协商后决定,制定重要地方规范性文件要先协商后提请审议。要丰富政治协商形式。通过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议、政协党组受县委委托召开的协商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内部协商会议等会议协商形式和书面协商形式,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协的政治协商,增强政治协商的实效性。要严格政治协商程序。加强与党政部门的沟通,做好协商前的准备工作,提前将协商议题通知各位政协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为他们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真知灼见提供第一手资料,不断提高协商的质量;创造条件,主动邀请在县内的市政协委员列席县委、县政府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县政协委员要列席乡镇召开的有关会议,为他们提供广阔的协商、参政渠道和舞台。对政协委员在协商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政协反馈,推进协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2、拓宽监督渠道,推进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听取来自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把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要完善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建立健全制度,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建立政协委员参加政府部门民主评议、项目论证以及各种听证会制度,不断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要优化民主监督环境。主动接受县政协和政协委员的监督,把加强政协的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为政协开展民主监督提供更广阔的舞台和更便利的条件,努力营造宽松融洽的民主监督氛围。要提高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积极支持政协通过协商讨论、提案、调研 视察等多种形式开展民主监督,主动配合政协开展视察、考察 等活动,欢迎和支持政协参与各类廉政行政督查和行风评议,增强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性。
3、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搞好参政议政的前提是让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了解情况,有的放矢地献计出力。各级党委、政府要为政协参政议政搭建平台,主动向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与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互通情况,相互邀请参加重要会议,经常听取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要重视政协视察调研、参政议政成果的研究、吸收、转化和落实,建立健全政协提案、视察报告 、调研报告 、社情民意办理和反馈制度,认真负责地做好政协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积极促进政协调研成果的转化。要切实加强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提案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答复政协委员,反馈给政协。
三、切实加强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
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政协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是我们党执政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政协工作的根本保证。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为人大、政协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政治上更加关心,工作上更加支持。
(一)真正重视,潜心谋划。各级党委要把人大、政协工作纳入全局中来筹划和部署,切实加强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要把人大、政协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人大、政协工作 汇报 ,专题研究部署人大、政协工作,切实解决人大、政协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做好人大、政协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工作,经常过问人大、政协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和交流,注重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联系人大、政协的党委、政府的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尽可能为人大、政协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要自觉落实相关制度,进一步形成党委高度重视、政府大力支持、人大和政协认真履职、各方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全力支持,主动协调。要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凡是应当由人大及其会讨论决定的,政府和“两院”都必须提交人大或人大会讨论决定;要大力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履行监督权,紧紧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支持人大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要保证政府和“两院”严格执行人大及其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会交办的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要认真研究办理,加强整改 落实,不断改进工作,并及时作出反馈。要主动加强同政协的联系和沟通,各乡镇党委要有一名党委负责同志分管政协工作,尽可能对政协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要积极协调政协与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系,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的条件。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人大、政协工作的重大事务,带头参加人大、政协的重要活动。
(三)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县委会每年要专题听取一次人大、政协工作汇报,研究人大、政协工作,每届任期内要召开一次人大、政协工作会议,及时了解人大、政协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要大力支持人大、政协加强自身建设,不断优化代表、委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要进一步优化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把人大、政协干部的配备、培养、选拔、任用与交流纳入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增进人大、政协的机关活力。要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基层基础工作,从下一届开始,各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另外至少配备一名人大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日常工作;要依法完善乡镇政协组织建设,建立乡镇政协委员活动小组,由一名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组长,符合条件的可明确为正科级。要确保人大、政协必需的工作经费,不断改善工作条件,为其有效履行法定职责提供保障。要切实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参加法定会议和代表活动。要加大对人大、政协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人大、政协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务实创新,奋发进取,努力开创人大、政协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实现“四县”战略目标,使走在全省山区县发展前列,推进在“”实现发展新跨越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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