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和杜绝校外实习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顺利地完实习任务,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浙江树人大学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实习前告知家长实习地点、实习时间,实习期间与家长保持联系。
二、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安全条例,尊重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听从安排,认真向实习单位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学习。
三、保障与校内指导老师、班主任的沟通顺畅,每周至少联系三次。实习期间如果发生实习单位变动、通讯联系方式改变等情况,及时与校内指导老师和班主任联系报告。
四、出行在外时举止文明,认真了解并尊重当地的乡规民约、风俗习惯,避免与陌生人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注意自身形象,自觉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声誉。
五、实习期间不吸烟、不赌博、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到山塘水库及江河湖泊游泳,不擅自组织或参与观潮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活动,上下班注意交通安全。如果由于学生自身原因出现意外,学生责任自负。
六、在校外实习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定,对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在实习单位外出同时向实习单位和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节日外出履行告知义务),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校内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报告。
七、实习过程中如果对单位安排持有异议,主动通过正常途径向指导教师及所在单位反映,并协商解决。
承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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