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列》及相关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晋城市长江商务大厦室内装饰工程
1.2工程地点:晋城市兰花路与中原东街交叉口
1.3工程承包范围:一层:大厅、公共过道、公共卫生间、梯厅;二至五层:公共卫生间、梯厅;九至十四层:公共过道、公共卫生间、梯厅;十五层、十六层:除楼梯间外的全部范围。
1.4承包内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水、电安装部分
1.5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1.6合同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7质量等级:按国家验评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第2条:甲方责任
2.1指派 为甲方工地代表,负责工地相关的一切大小事宜。
2.2开工前2天,向乙方提供已确认的装饰施工图纸或说明书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3及时提供作业工作面,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2.4配合乙方通水、通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5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协调办理验收、变更、增加手续及其它事项。
2.6按月给乙方拨付工程进度款。
2.7协调各专业施工队伍的交叉作业事宜,负责现场施工方案的确定。
第3条:乙方责任
3.1指派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工地相关的一切大小事宜。
3.2施工工具及工具耗材由乙方负责提供。
3.3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或施工做法的技术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材料使用计划,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向甲方申报。
3.4负责所属工程范围的下料工作,工程竣工后如多余的材料超出材料总量1%由乙方承担,少于1%由甲方承担。
3.5服从甲方管理,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6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
3.7材料使用不得浪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自负。
3.8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9工程竣工未移交建设单位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10工程隐蔽前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私自隐蔽且发生质量问题或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11负责所属工作范围内的定位、放线工作,甲方予以配合协调。
第4条:结算方式及工程款拨付
4.1本工程协议结算方式:按施工范围地面面积 元/㎡计算,工程量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协议单价中已包含交工前所发生的一切卫生清理费、上料费、赶工费用。
4.2 工程款拨付:乙方每月月底向甲方申报本月完成工程量,经甲方核实后按本月进度款75%于次月10日前拨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整体验收合格后10日内拨付至总进度价款的95%。甲乙双方结算后留5%作为质保金,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全额拨付乙方。
第5条:材料垂直运输、成品保护及施工场地卫生清理
5.1材料到场后,大型包装的材料由甲方负责卸车,零散材料乙方负责卸车。甲方负责垂直运输设备的操作,其他场内水平运输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出库材料的保管及堆放,材料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5.2工程在未交甲方验收之前,所属材料及完成面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
5.3乙方应每天保持工作面的干净整洁,负责将垃圾清扫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从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其费用均属乙方承担。
第6条:安全文明施工
6.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有关法规、规范。
6.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3乙方不得在甲方提供的宿舍区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如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造成电线短路引发的火灾或其他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4施工期间乙方如发生盗窃、打架斗殴事件,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相关法律部门处理。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5乙方每次从甲方领取工人工资费用时,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表。
6.6乙方负责管理施工工人的吃住行等生活问题,因其管理不妥造成的工人安全等问题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7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分类明确,禁止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抽烟、随地大小便等有损工地文明形象的行为,一经发现每次处罚200元。
第7条:质量保证
保修期间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2日内派人到现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进行维修。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从质保金中双倍扣除。
第8条:违约责任
8.1 因工期紧张,乙方应按照甲方总进度计划合理增减现场施工人员的数量,如不能完成甲方安排的月、周进度计划,每延期1天处罚20xx元。
8.2如乙方多次延误工期,对甲方总工程进度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利将乙方的承包范围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队伍完成。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将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8.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各项预定工期,工期不顺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4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经返修仍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聘其他队伍完成乙方承包内容。乙方已完成工程的人工费,由甲方确定,人工费标准不按第4条的协议价执行。
8.5如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能力原因不能胜任此项工作或不服从甲方安排而终止本协议时,经双方核实,按已完工程量价格的75%结算。
第9条:各专业施工队伍通用协议
9.1如施工交叉作业,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垃圾无法及时清理或有相互扯皮事宜,甲方将专门组织人员统一清理,发生的费用由各队伍按照合同工费总价比例分摊。
9.2甲方在各楼层安置的临时用电配电箱按照各专业队伍不同时段的工作面大小交换管理。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第11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结清账务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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