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和《西安交通大学涉密人员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签订本保密承诺书。
一、学校及涉密人员所在单位(部门)职责
1.保证涉密人员在涉密岗位工作期间,除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享受相应等级的保密津贴(离岗后不再享有保密补贴)。
2.组织开展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以及保密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活动。
3.为涉密人员开展保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4.对涉密人员贯彻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密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保障涉密人员申诉、控告及应享有的其他法定权利。
二、涉密人员职责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密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保密职责和义务。
2.自觉规范保密行为,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
3.经常学习保密知识,积极参加保密培训教育,自觉接受保密监督审查。
4.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5.不在出国访问、考察、技术交流活动中携带涉密文件、资料或其它密件,确需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6.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7.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
8.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三、本承诺书由校保密委员会和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涉密人员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保密办、涉密人员所在单位(部门)、涉密人员各执一份。
涉密人员(签字):
日期:
单位(印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保密办公室(印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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