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部的职责
一、在公司的领导下,维护物业所辖区域治安秩序,保障所辖区域内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游客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
二、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工作,确保所辖区域内休闲椅、路灯、草坪灯、围墙护栏、围墙灯、消防栓、电子监控等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完整无损,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需向公安部门报案的要及时报案,确保小区的安全。
三、对所辖区域内的游客做好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治安保卫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
四、保护所辖区域内刑事、治安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现场,并协助公安部门开展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和特殊性任务。
秩序部长职责
一、热爱安保工作,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安保制度,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敢于管理,善于管理,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个人安全与公民人身安全的关系,不怕牺牲,做维护大局,维护群众利益的模范。
二、在公司领导下,全面负责秩序部的工作,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保安队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秩序人员业务和素质方面的培训,做好与有关部门和基层秩序人员的协调工作,及时汇集秩序人员反映的各种信息向上级汇报,为上级领导提供建设性工作建议,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意见开展工作;制定比较完善的秩序部内部管理规定和标准,并学习外地及其他物业公司秩序管理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特点建设一支具有特色的秩序管理队伍。
四、对秩序人员的值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白天靠上抓,每晚抽查不少于三次,将检查情况记录入档,作为考核依据,并每天做好工作小结。
五、对秩序人员的思想工作随时调查了解,全面把握,对队员中发生的不良苗头要及时掌握,并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中。
六、负责对秩序人员工作考核,每月底将每人的工作情况连同结果报公司经理审批。
七、对秩序队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必须在查明情况后,于当天向公司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指示做出处理意见。
八、每周召开秩序人员例会,传达贯彻上级指示,总结本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并与全体人员一起分析研究治安管理问题;同时必须搞好岗前讲评。
九、熟悉掌握所辖区域内各种安防设施的性能和操作程序,熟悉所辖区域环境,做到心中有数。
十、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秩序组长的职责
一、对秩序部长负责,做好所辖区域安全保卫工作。
二、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秩序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带头认真履行秩序队员职责,带领秩序组全体人员,认真严肃、一丝不苟地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三、突出表率作用,严于律己,团结一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做好值勤工作,对小区内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向秩序部长报告。
四、发现组员有违规违纪行为,必须及时向部长报告,并对其批评教育,不得瞒报和迟报。
五、将组员每天出勤情况,做好登记。对队员中的好人好事、尽职尽责、成绩突出以及迟到、早退、脱岗、误岗、失职违规等情况要搞好记录,并及时报告部长,以便奖罚。
六、负责本组的上岗交接班工作,完善交接班管理制度,并带领组员搞好本组分工负责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
七、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秩序队员职责
一、服从物业公司的领导,听从秩序部长及组长的命令,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维护秩序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好学习笔记。
三、严格遵守秩序队员奖惩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按规定履行职责,不准超权限行使职责。
四、注重自身修养,提高内在素质,相互之间不准讽刺打击,不准相互诋毁拆台,不准乱加猜疑,不准在背后议论领导和同志;要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精诚团结,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五、依法办事,公正执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秩序部的声誉,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对任何人进行吃、拿、卡、要。
六、树立责任感,勇往直前,大胆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确保小区居民人身财产不受损坏。
七、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及时请假,办完后及时销假;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中途脱岗;工作时间不准办私事。
八、要严格履行《秩序人员的基本要求》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九、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秩序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秩序人员必须做到:
1、必须树立“爱岗敬业”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为物业公司负责,为小区内全体业主、居民负责。
2、根据公安部门的有关要求,熟练掌握安保岗位知识,维护集公司利益,服从物业公司的领导,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维护秩序人员的良好形象。
3、努力学习法律、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严格遵守秩序员职责及其他规章条例,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对工作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
5、提高使用警械和保卫能力,保持战斗化作风,随时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防火灾、爆炸、盗窃等破坏性事故和案件的发生,同时注意自身安全。
6、注意工作方法,学会做群众工作,提高识别处理问题的能力,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7、提高独立工作能力,根据各组担负的具体任务,搞好安全保卫的工作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实行优质服务,任何情况下不得出现粗心大意、马虎从事或有滥用职权、超越职权的行为。
二、日常工作:
㈠仪表着装
1、按公司配发制服统一着装和佩戴,制服须保持洁净、平整,各项配置标志齐全规范。
2、风纪严整,不得敞开衣领,翻卷衣袖、裤边;衣着整洁,必须佩带工作证。
3、秩序人员仪表须洁净端正,不得剃光头、留怪异头形,不得染发、纹身。
㈡上岗姿态
1、在岗时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
2、站岗时保持抬头、挺胸、收腹、并腿,巡岗时须在站立的基础上做到步伐稳健,双臂前后自然摆动,不得有手插衣裤口袋、手叉腰间等散漫举止。
㈢文明礼貌
1、对待住户或来宾须态度和蔼、耐心周到,行为举止须自然端正、落落大方。见到领导和来宾要面带微笑,行举手礼。
2、礼貌待人,遇住户或外来人员需交涉或按章管理时,在开始前和完成后皆须先敬礼,当住户或外来人员向你咨询时,应主动问候“您好,请问您有什么事吗?”;当你需向住户或外来人员交涉或按章管理时,使用“对不起,打扰了,请您……”,当结束时,使用“谢谢合作,再见。”等礼貌用语。
3、严禁把不良情绪带到工作岗位中,做到微笑服务,禁止任何粗俗言谈、污言秽语。
4、在工作中规定使用普通话,并使用要求的礼貌用语。
5、进入各级领导室前,应轻轻敲门,经允许后进入。
(四)巡逻岗
1、巡逻值勤人员每日按规定的区域及路线实施巡逻值勤。
2、认真遵守姿态、礼貌用语等方面的规定。
3、巡逻情况及时记录并写入值勤情况记录表。
三、上岗时间及交接班细则
平均每天上岗8小时,当日上午8:00——16:00为早班;16:00——24:00为中班;00:00——下午8:00为夜班,每周一次轮岗,周末要有人值班,法定节假日按照《关于假期、薪酬的规定》具体安排。
1、秩序人员接班要按规定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交接班记录表上记录接班时间并签到。
2、交接班时,交班的秩序人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的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向接班秩序员交待、移交清楚,并记录在交接班登记簿上。
3、接班秩序人员验收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秩序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秩序人员离开岗位后所发生的问题由接班秩序人员承担责任。
4、所有事项交待清楚后,交班秩序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即使没有发生问题,也要分别处5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6、特殊情况需调换班时,必须经部长同意,提前报经物业公司经理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换班,则视为脱岗。
四、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期间要着装整齐配套,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3、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岗期间必须保证物业公司办公室及所辖区域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等的全方位安全。
4、上岗坚决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喝酒,不准聊天、谈情说爱,不准容留外来人员,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迟到、早退。
5、要尊老爱幼,尊重小区内居民的风俗习惯,遵守群众纪律。
6、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并处50元罚款。
7、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必须请假,无故不请假者,视为旷工。
8、严格执行培训制度,除正常上岗外,每周安排培训、学习及会议时间2小时,由部长统一安排。
五、卫生保洁
经常保持好环境卫生。编排每日卫生值班表,宿舍要保持内外清洁。生活日用器具要放置有序,床铺被褥放置整齐,同时讲好个人卫生。
请销假制度
一、秩序队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需经过逐级批准后方可离岗。请假一小时至半天,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长审批,但不得空岗;请假一天以上的,必须提前填写请假条,部长同意并安排好排班,由公司经理审批,并及时销假。
二、秩序队员请事假,一律不准捎口信或打电话,违者按旷工论处;请病假必须有正规医院开具病假条。
三、不请假私自离岗者,按旷工论处。
四、秩序队员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岗位,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五、若违反上述规定,旷工不足一天罚款30元;满一天罚款50元;满二天罚款100元;满三天开除。
六、各有关负责人在记录、上报、执行过程中,若弄虚作假,出现问题的,要层层追究责任,从严处理,对责任人视具体情况罚款50—100元。
秩序人员奖惩制度
为鼓励秩序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秩序人员奖惩细则:
一、奖励细则:
1、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2、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3、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著者。
4、为搞好所辖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显著以及工作成绩突出者。
5、拾金不昧者。
以上行为视情况奖励20—200元。
二、惩罚细则:
1、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进行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发现一次罚款30元。
2、工作期间接待客人,谈笑聊天,玩忽职守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在岗期间有吸烟、喝酒、吃零食、睡岗及其他懈怠行为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对游客及来访者态度恶劣、粗言秽语、不理不采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无故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执勤时着装不整齐,仪表不洁净端正(剃光头、留怪异发型、染发等)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7、无故旷工,不足一天罚款30元;满一天罚款50元;满二天罚款100元;满三天开除。
8、在值勤期间,不得监守自盗,如发现将处以案件款3倍或3倍以上罚款,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9、上岗期间,门卫岗见到来宾和领导要行举手礼,站岗时保持抬头、挺胸、收腹、并腿,不得有摇头晃脑、交头接耳等动作;引导车辆正常进出。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0、巡逻时不得有手插衣裤口袋、手叉腰间等散漫举止,不得聚众聊天,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无故不请假者按《秩序人员奖惩制度》第7条执行。
13、严格执行培训制度,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4、秩序人员要听从指挥,不得顶撞领导,如有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5、秩序人员要精诚团结,互相配合,相互之间不准讽刺打击,不准相互诋毁拆台,不准乱加猜疑,不准在背后议论领导和同志,如有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如出现打架者,每人处罚100元,先动手者加罚50元,经批评教育仍不思悔改者,开除。
18、秩序部长要认真履行《秩序部长的职责》,如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每次视情节处罚20—100元。
19、秩序组长要认真履行《秩序组长的职责》,如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每次视情节处罚20—100元。
20、秩序部长对全体队员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具有处罚权,经公司领导查实批准后实施。
21、公司领导在工作期间发现秩序队员有违规违纪行为,首先处罚秩序队长20—100元,并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环卫保洁工管理制度
一、保洁人员必须树立“爱岗敬业”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为物业公司负责。根据公司的要求和业主的需要,为小区内全体业主居民履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守岗位,行为规范。严格遵守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上班时间一律不得私自外出。特殊情况需提前写出请假报告,逐级上报申请,未得到经理批准一律不得擅自离岗。工作期间要文明礼貌,举止大方,统一着装,规范整齐。
三、工作时间:上午6:00—8:30为清扫,8;30—11;30为保洁;下午12:00—14:30为清扫,14:30—18:30为保洁,18:30—20:30为保洁。每天工作
8小时。
四、环卫保洁工作要求:
1、所辖区域生活垃圾每天清理2次,保持垃圾桶和果皮箱清洁无异味。
2、所辖区域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每日清扫,绿地内不得有人为性垃圾,公共设施每月清洁1次。
五、奖惩办法
1、迟到或早退以及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下,每次处罚10—20元。
2、迟到或早退以及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每次处罚20—50元。
3、迟到或早退以及擅自离岗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每次处罚30—100元。
4、发现不讲文明礼貌的行为或不按规定着装,每次处罚10—20元。
5、不按规定次数清运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以及垃圾桶不清洁、有异味等,每发现一次处罚10—50元。
6、对第四条第一至六款工作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时,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对责任人处罚10—30元。
7、奖励。每月进行一次评选奖励,连续四次检查均达到要求,未发现问题且日常领导抽查也未发现问题者,奖励现金20—100元。
9、奖励和处罚额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六、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特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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