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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日常管理制度商务行为及操守准则

2022-04-20 来源:锐游网
商务行为及操守准则

(一)基本原则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以及地方性的法规,坚持合乎社会道德原则的商务行为。

公司会严格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处理任何违反公司商务行为及操守准则的员工。

(二)利益冲突

1.公司员工或其近亲属有下列行为之一时,将视同与公司构成利益冲突:

(1)在供货商、经销商、顾客、竞争者或为公司提供服务者那里拥有经济上的权益; (2)从供货商、经销商、顾客、竞争者或为公司提供服务者那里收取实质性的得益; (3)代表任何一位供货商、经销商、顾客、竞争者或提供服务者的利益。

2.员工若发现有上述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刻向公司操守委员会报告。操守委员会由部分公司领导、员工代表和公司法律顾问等人员组成;操守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 3.员工不得有以下行为:

(1)利用自己在公司中的职权谋取个人利益或对公司造成损害; (2)利用公司财物为个人谋取经济利益;

(3)将售卖公司财物所得转为个人收入或为其他人所用; (4)将公司财物赠送给朋友、亲戚、家庭成员或其他个人; (5)将公司财产或产品低价卖给亲戚或朋友;

(6)利用个人在公司的职权向供货商、经销商、顾客、零售商或任何其他人谋取私利。

(三) 贸易活动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商贸方面的法律和省市所公布的有关法规;自觉遵守国家《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2.员工不得向政府官员或其他任何人行贿或提供回扣。 3.员工不得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或采购商品。 4.员工不得索取或收受任何暗中回扣。

5.员工不得进行任何帐面外或无记录的经济交易活动。 6.员工不得涂改、伪造任何公司或政府文件。

7.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销售、广告、促销和公平竞争的法律规定。 8.员工应具有良好的商业道德。

(四)接受礼品或旅游

1.员工不得从与公司商业交往的人士那里接受不适当的礼品。 2.员工可以保留象征性的小额礼品。

3.员工必须向操守委员会办公室报告任何价值超过100元人民币的礼品,并由操守委员会决定如何处置。 4.如员工接受供货商、顾客或经销商支付的度假或休闲性旅游,必须事先得到操守委员会的批准。

(五)餐饮及娱乐

1.如果餐饮不隆重或不昂贵,员工象征性地接受了此等餐饮主办者的邀请,可不作接受礼品处理; 2.无正当理由,员工不得接受与公司有经济关系单位的昂贵宴会或晚上不正常的娱乐活动。

(六)受禁止活动

1.员工严禁与公司供应商(或服务商。包括现有的或潜在的)的任何人进行麻将牌赌博或其他金钱赌博性质的游戏;

2.员工必须如实填报各种与商业活动有关的报销单据,严禁篡改记录,欺骗公司。

(七)赠送或接受员工的礼品

1.管理人员在没有事先批准的情况下,不得用公司的开支给下属赠送个人礼品。

2.员工在任何时候都没有义务送礼给上级主管,管理人员任何时候都不应要求下属员工送礼请客。

(八)赠送给商业伙伴的礼品

经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以下情况赠送礼品给商业伙伴: 1.春节或国庆日 2.建立商业关系 3.红白喜事

(九)赠送给政府官员的礼品

1.赠送礼品不得与商业操守准则发生冲突,而且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 2.礼品的价值必须适中、恰当、合理。

3.除经操守委员会批准外,绝对禁止员工用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款待、提供或赠予政府官员。

(十)鼓励性奖金

1.任何由使用公司名义而获得的赠品或奖金均属于公司财物,由操守委员会处置,个人不得私吞。 2.员工在收到不正常的赠品或奖金时,必须向操守委员会报告。

(十一)遵守商业操守

1.员工每年须填写公司发出的操守声明,填写好后密封交操守委员会。

2. 员工有责任报告任何有关个人或其他员工的利益冲突情况或其它受禁止的商业活动。 3.员工检举有关违规的报告将由公司负责保密,并慎重处理。

4.员工若违反公司规定或知道其他人违反公司规定而没有向公司报告,将受公司处分,包括解雇。 5.员工若弄虚作假举报他人,目的为连累无辜、打击报复或耗损公司资源,将受公司处分,包括解雇。 6.不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以及窃取公司财物的员工将被公司解雇,触犯法律者将送交地方司处理。 附则,您册的修

修订次数 1 修订日期 2007年月12月 版本修订记录 修订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作相应修改 对本手改建议: 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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