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支持河南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的意见
豫交科技〔2011〕3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各单位,交通投资集团,厅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及交通运输部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快河南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职教集团)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我省现代交通运输业更好更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加快职教集团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职教集团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着眼于未来行业发展需求,创新校际、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以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依托,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的河南交通运输职业教育联合体。组建职教集团是进一步深化河南省交通运输职业教育办学体制、运行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交通运输职业教育规模扩大和办学质量提高,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行业和经济社会能力的必然选择。加快职教集团的发展,对于实现校际和校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加强职业院校对行业企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技术服务,提高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水平,促进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职教集团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交通运输职业教育培训资源效益最大化为目的,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适应高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发挥行业集团化办学优势,创新合作办学体制机制,转变交通运输职业教育发展方式,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加有效地提升服务行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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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集团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交通运输职业院校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水平明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建成立足中原、辐射周边的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基地,力争建成“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将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等建成全国一流的交通运输职业院校,为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发挥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职教集团健康发展
(一)继续鼓励职教集团成员之间开展深层次合作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各职业院校、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是集团化办学的主体,应积极支持职教集团建设,主动承担集团化办学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在职业院校建立实验中心、重点实验室,支持学校在企事业单位设立教学性实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在重点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产学研结合、技术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层次合作。通过合作,进一步整合行业教育培训资源,实现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二)继续支持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主动承担合作办学的责任和义务
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方案的制定,参与专业设置、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以及教材的编写,参与教学质量评价和监控,参与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等。职教集团成员单位要积极接收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为实习学生配备指导教师。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用“冠名班”、“订单班”等形式与职业院校合作育人。支持企事业单位在职业院校设立奖学金或助学金等。行业优势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要积极接收集团院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基本标准”,切实保证在集团内企业就业的毕业生达到60%以上。建立健全企业优秀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到学校任教,学校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的互兼互聘制度和定期交流制度。继续鼓励企事业单位捐助资金、教学仪器、实训设备、图书资料,加快改善我省交通运输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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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加快构建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体系
充分利用交通运输部“1+32管理干部培训平台”,依托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构建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河南交通运输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基地。依托河南省公路交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建立并完善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制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方案,有计划地安排员工培训学习,三年轮训一遍。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和财政部等十一部委《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文件精神,专项列支员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比例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2.5%,并做到按时足额提取,专款专用。财务、科技、监察等部门每年要对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鼓励支持行业各单位在职教集团框架内委托职业院校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技能鉴定等。
(四)继续积极探索股份制校企合作办学
加快职教集团合作办学模式改革,创新合作办学体制机制。支持河南省交通运输职业院校以交通类重点专业为纽带,以区域性生产实训基地建设为载体,在股份制校企合作、多主体、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中,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加快推进行业教育培训资源整合,共建共享,职教集团要根据成员单位各自优势、特点和分工,合理配置人、财、物、信息等方面的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校企共同制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教学计划,共同开展教学基本建设,共同落实顶岗实习,共同推进毕业生就业。
(五)进一步落实政策措施,确保职教集团顺利、快速发展
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和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新机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杠杆作用,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吸引行业企业投资职教集团,积极探索“股份制”校企合作,实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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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资源由分散到集中的转变。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设立职教集团办学专项经费,支持职教集团建设发展。
把职教集团建设做为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建设项目的重要内容推动实施。积极支持河南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支持职教集团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建设。重点支持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和河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全国交通中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支持职业院校积极争取国家实训基地、交通运输部职教建设项目、省政府职教攻坚计划项目等,并认真安排落实配套建设资金。
(六)全力支持争创“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
按照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要求,整合集团内院校、企业教育培训资源,在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实习实训基地、师资力量、教学设备、毕业生就业等方面进行有效统筹,逐步建立集团教学设备、师资力量、实习实训基地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共赢,统一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标准、工作质量标准和人才考核评估标准等。建立集团内技能大赛制度,加快建设竞赛场地,完善竞赛设施,制定竞赛标准。完善集团师资队伍培养培训规划,建立教师队伍长效建设机制以及教师到高等院校和职教师资培训基地进修等制度。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在集团化办学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骨干支撑、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出交通运输知名教育品牌。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科学管理,促进职教集团又好又快发展
(一)切实加强对职教集团的组织领导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职业院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开拓创新,加快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推进步伐,促进全省交通运输职业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要认真研究职教集团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增强推进集团化办学的紧迫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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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职教集团建设纳入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精心筹划,加快推进。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职业教育、培训、集团化办学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导。
(二)加大对职教集团的管理与支持力度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把交通运输职业教育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在职教集团各成员单位发展规划、办学规模、经费投入、基本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配合力度,促进职业教育与本单位交通运输事业协调发展。要逐步建立健全由各省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直属各单位参加的职教集团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沟通、协调与管理,及时研究解决职教集团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科学制定职教集团发展规划
从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科学发展的大局和合作办学的需要出发,理清职教集团的发展思路,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既立足当前,破解发展难题、满足现实需要,又着眼未来,谋划远期目标、促进长远发展。加强职教集团自身建设,完善职教集团组织章程、工作程序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议事、决策、执行、监督、协商机制。明确各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找准利益的共同点和结合点,形成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稳定合作办学关系,实现企业目标、职业院校目标和集团发展目标的一致性,构建学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各成员单位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运行机制。
(四)建立健全考核制度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建立职教集团发展的专项考核制度,明确各项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把职教集团发展和职教集团各成员单位合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重要指标,列入单位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认真组织,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对社会公示。不断健全、调整和完善考评机制,增强职教集团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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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一步营造职教集团发展良好氛围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要坚持有利于职教集团健康发展的舆论导向,加大正面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发展职教集团的重大意义、发展成果和鼓励政策。对在职教集团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和广泛宣传。
二O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抄送:交通运输部,省政府,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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