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 持户口簿、身份销售网点 购买 审核、备案、录 家电下乡产品 证原件 入信息完整 销售网点先垫付补贴资金,让农户在销售发票上签字并按手印认 可,留下联系电话 符合 补贴条件 结算补贴资金 提交农户相关资料 乡镇财政所审核、 (身份证、户口本、发票等复销售网点 确认(电话联系农印件、标识卡原件、垫付补贴户确认) 资金汇总表)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
问:家电下乡的品种有哪些?
答:家电下乡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九类。 问: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时间有多长?
答: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时间为4年,广西从2008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底。
问: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标准是多少?补贴有数量限制吗? 答:按照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每类家电下乡产品,每户享受补贴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台(件)。 问:农民如何领取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
答:1、到悬挂有“家电下乡指定店”标牌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并索要正规税务发票。
2、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提供购买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
3、信息审核通过并购买家电后,当日在购买家电的商场现场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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