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书记”工作职责
“第一书记”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开展工作,要注意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一、建强基层组织。重点是对村“两委”班子不健全的要协助配齐,着力解决班子不团结、软弱无力、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防范应对宗族宗教、黑恶势力的干扰渗透,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严肃党组织生活;推动落实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干部报酬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努力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二、推动精准扶贫。重点是大力宣传党的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入推动政策落实;带领派驻村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帮助村“两委”制定和实施脱贫计划;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参与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帮助选准发展路子,培育农民合作社,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强“造血”功能。
三、为民办事服务。重点是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带领村级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强力推进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便民超市进村工作,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经常入户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努力办实事;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提升治理水平。重点是推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督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努力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指导
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
驻村工作队应坚持吃在村、干在村,实行目标责任制,由县委组织部、派出单位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共同管理,不脱贫不撤离,不巩固脱贫成果不撒手。主要职责任务是帮助贫困村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脱贫规划。对贫困村村情、民情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当地干部群众对脱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问题出发帮助贫困村制定脱贫规划。同时,深入了解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一户一法”制定贫困户帮扶规划。
二、落实扶贫项目。主动认领贫困村扶贫项目,积极到相关县级部门汇报衔接,为贫困村争取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
三、建好基础设施。着力加强贫困村水、电、路、房、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变村容村貌。
四、发展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村党员群众发展特色效益产业,通过成立专业合作社、产业党支部、发展农村电商等方式,引导群众科学化、规模化发展种养殖业。
五、开展技术服务。邀请专业技术人才深入贫困村、深入田间地头、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服务,推进贫困村特色产业健康发展。
六、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生计困难。驻村工作队队员采劝“一对多”、包组的方式结对帮扶联系贫困户,原则上每周对贫困户遍访一次,及时掌握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根据农时和贫困户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入户开展帮扶活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