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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学

2021-12-06 来源:锐游网


第一章 股票

一.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与权益,并据以获取股息和红利的凭证。

二.股票的主要特征

1.不可偿还性。股票投资者一旦出资购买了某公司的股票,就不能提出退还股票索回资金的要求,只能转卖给第三者。对公司而言,通过股票发行筹集到的资金是一笔稳定的自有资本。

2.参与决策性。股票代表的经营决策权是一种综合权利,体现为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3.收益性。一指股票持有人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按照公司章程从公司领取股息和红利,二指股票持有人可以获得价差收入。

4.流通性。股票作为一种可自由转让的投资工具,在股票交易市场上,可以作为买卖对象或抵押品随时转让。

5.价格波动性。股票的买卖价格与票面价格不一致,具有较大的波动性。

6.风险性。一是由于股票的不可返还性,同时股息收入也是没有保证的,二是受众多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较大。

三.优先股与普通股的区别

普通股是指每一股份对公司财产都拥有平等权益,即对股东享有的平等权利不加以特别限制。并能随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大小和公司股利政策而分取相应的股息的股票。

优先股是指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在分配公司收益和剩余资产方面比普通股股票具有优先权的股票。其与普通股主要有以下区别:

1. 普通股持有人可以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

2. 普通股的股息收益是不确定的,股息的多少完全取决于公司盈利的多少及其分配政策;优先股在发行时已约定了固定的股息率,股息不受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3. 当公司利润不够支付全体股东的股息和红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向公司领取股息,所以,优先股的风险要小于普通股。

4. 当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

四.股票价格指数:是描述股票市场总的价格水平变化的指标,简称股价指数。它是选取有代表性的一组股票,把它们的价格进行加权平均,通过一定的计算得到。它是由证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务机构编制的表明股票行市变动的一种供参考的指示数字。

第二章 债券

一.债券:是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时期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是国家或地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机构为筹措资金而直接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

利率支付利息和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二.债券的票面要素

1.发行单位的名称。这一要素指明了该债券的债务主体,为确保到期追回本金和利息提供依据,同时起到区别其他债券的作用。

2.票面价值。指债券的面值,包括面值的币种和面值的大小两个基本内容。

3.票面利率。指债券年利息率与债券面值的比率,是发行人承诺以后一定时期支付给债券持有人报酬的计算标准。

4.发行日。债券发行日是确定其计息时间的基础,是影响投资者权益的重要因素。

5.付息日。指发行人发行债券后的利息支付时间。

6.偿还期限。指从债券的发行之日起到清偿本息之日止的时间。

三.债券的基本特征

1.期限性。债券是一种有约定期限的有价证券,代表了债权债务关系,要有确定的还本付息日。

2.流通性。指债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转让,这样让投资者在债券到期前由于各种原因需要资金时,就可以随时在证券市场上变现提前收回本金。

3.收益性。指债券能为投资者带来一定收入,包括利息和差价收益两个方面。

4.安全性。一是债券持有人到期能无条件的收回本金,二是债券价格的波动性小于股票价格的波动性。

5.自主性。不仅体现在发行决定方面,还体现在债券持有人并不拥有公司的经营决策参与权。

四.外国债券与欧洲债券 P29

外国债券是指发行人在外国证券市场上发行的,以市场所在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

欧洲债券是指发行人在外国证券市场上发行的,以市场所在国以外的第三国的货币为面值的债券,又叫境外债券、欧洲货币债券。其与外国债券的区别主要有:

1.外国债券一般由市场所在地国家的金融机构为主承销商组成的辛迪加承销;欧洲债券则由来自多个国家金融机构组成的国际性承销辛迪加承销。

2.外国债券的发行和交易必须受当地市场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管制和约束;欧洲债券不受任何一国的管制,因此债券发行协议中须注明一旦发生纠纷应依据的法律法规。

3.外国债券的发行人和投资者必须根据市场所在地的法规交纳税金;欧洲债券则采取不记名债券形式,投资者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

4.外国债券的付息方式一般与当地国内债券相同;而欧洲债券通常是每年付息一次。

五.累进利率债券:指年利率以利率逐年累进方法计息的债券。期利率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期比前期利率更高,呈累进状态。它一般适用于中长期债券。

六.公募债券:指按法定手续,经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在市场上公开发行的债券。这种债券的认购者可以是社会上的任何人。发行者一般有较高的信誉。除政府机构、地方公共团体外,一般企业发行公募债券时要有请有关部门审批,并须经公认的资信评价机构评级。

七.私募债券:指仅向发行单位内部或与发行单位有特殊关系的投资人发售的债券。私募债券发行的范围较小,不需要公开申报,债券的转让也受到一定限制,流动性较差。

第三章 证券投资基金

一.股票与债券的异同

(一)不同点:

1.股票反映所有权关系;债券反映债权债务关系。

2.股票的发行目的是为了筹集自有资本,列入公司资本;债券的发行目的是为了追加资金,列入公司负债。

3.股票的发行人是股份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是政府、金融机构、公司企业等。

4.股票无到期日;债券有到期日。

5.股票风险较大,收益较高;债券风险较小,收益较低。

6.股票的本金不可返还;债券到期必须还本付息。

7.股票的投机性强;债券的投机性小。

(二)相同点:

1.资金都投向实业,属于一次投资。

2.都是常见的证券投资工具,都是有价证券。

3.都具有收益性,风险性的特征。

4.都是虚拟资本,独立与实际资本之外。

二.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区别 P39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的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限定了基金单位的发行总额,在初次发行达到预定的发行计划后,基金即宣告成立,并加以封闭,在一定时期内不再追加发行新的基金单位的基金。

开放式基金在发行时有一定数量,在发行过后基金单位或股份总规模不固定,可视投资者的需求,随时向投资者出售基金单位或股份,并可以应投资者的要求赎回发行在外的基金单位或股份。其与开放式基金的却别在于:

1.基金的期限不同。封闭式基金均有明确的存续期限,且期间内不能要求赎回;而开放式基金一般没有明确的期限,可随时申购和赎回。

2.基金规模的可变性不同。封闭式基金的规模是固定的,而开放式基金因为申购和赎回,所以它的规模随时变动。

3.基金单位的买卖地点和对象不同。封闭式基金发起设立时,投资者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销售机构认购,上市时,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投资者一般在柜台进行申购或赎回开放式基金,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4.基金单位的买卖价格形成方式不同。封闭式基金因在交易所上市,其买卖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而开放式基金的买卖价格是以基金单位的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的。在买卖费用方面,投资者在买卖封闭式基金时,是在基金价格之外支付手续费;而开放式基金是支付申购费和赎回费。

5.基金的投资策略不同。由于封闭式基金不能随时被赎回,其募集到的资金可进行长期投资;而开放式基金由于投资者能随时申购和赎回,一般投资于流动性和变现性较强的资产。

三.LOF投资基金与ETF投资基金的异同 P44

LOF投资基金是指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即开放式基金发行结束后,投资者既可以在指定网点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也可以在交易所进行基金份额买卖。并通过份额转托管机制将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有机联系在一起的一种开放式基金。

ETF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基金运作方式。

(一)相同点:

1.同跨两级市场。LOF和ETF都同时存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都可以申购和赎回。

2.理论上都存在套利机会。

3.折溢价幅度小。

4.费用低、流动性强。

(二)不同点:

1.适用的基金类型不同。ETF主要是基于某一指数的被动性投资基金产品;而LOF不仅可以用于被动投资的基金产品,也可以用于经济投资的基金。

2.申购和赎回的标的不同。在申购和赎回时,ETF与投资者交换的是基金份额和“一揽子”股票;LOF则是基金份额与投资和交换现金。

3.参与的门槛不同。EF申购和赎回的基本单位是100万份基金单位,起点较高;而LOF产品的起点为1000基金单位,更适合小投资者参与。

4.套利的操作方式和成本不同。ETF在套利交易过程中必须通过一揽子股票的买卖,同时涉及基金和股票两个市场;而对LOF进行套利交易只涉及基金的交易。

第四章 金融衍生工具

一.金融期货:指买卖双方在集中的交易所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所进行的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即买卖双方支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通过期货交易所进行的以将来的特定日

作为交易日,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特定商品的标准化协议。

二.金融期货的特点

1.交易对象是金融工具的标准化合约,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

2.对冲交易多,实物交割少,具有明显的投机性。

3.采用有形市场形式,实行保证金交易和逐日盯市制度,交易安全可靠。

4.交易者众多,交易活跃,流动性好。

三.金融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 P61

四.金融交易的套期保值分析 P66例4.2、例4.3

五.金融期权交易:又称选择权交易,指证券投资者事先支付一定费用以取得一种可按既定价格买卖某种证券的权利。这种权利使他可以在期限内的任何时候行使买进或卖出证券的这一权利,也可以到期不执行这一权力,任其作废。

六.看涨期权:也称买入期权、认购期权,指期权的买方向期权的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即拥有在期权合约的有效期内,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向期权的卖方买入一定数量的期权合约规定的特定商品的权利,但不负有必须买进的义务。

七.看跌期权:也称卖出期权,指期权的买方向期权的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即拥有在期权合约的有效期内,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向期权的卖方卖出一定数量的期权合约

规定的特定商品的权利,但不负有必须卖出的义务。

八.可转换证券:又称转股证券、可兑换证券、可更换证券等。是指发行人依法定程序发行,持有人在一定时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类证券的证券,通常是转换成普通股。

九.可转换证券的要素 P76

1.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

2.票面利率或股息率

3.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

4.赎回条款与回售条款

5.转换价格修正条款

十.可转换证券的投资价值分析 P85第9、10题

第七章 证券发行市场

一.证券发行市场:又称初级市场、一级市场,是指各发行主体及中介机构发售各种证券所形成的市场。

二.证券发行制度

1.以美国为代表的注册制。又叫申报制或形式审查制,是指政府对发行人发行证券,事先不做实质性审查,仅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发行者在申报申请文件以后的一定时期以内,若没有被政府否定,即可发行证券。

2.以欧洲各国为代表的核准制。是指发行人申请发行证券,不仅要求公开披露与发行证券有关的信息,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所规定的条件,而且要求发行人将发行申请报请证券监管机构,只有符合条件的发行人经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方可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

三.证券发行方式

(一)按发行与认购的方式及对象标准,可以分为公募发行与私募发行。

1.公募发行:又称公开发行,是发行人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证券的发行。

2.私募发行:又称不公开发行或私下发行、内部发行,指以特定投资者对投资对象的发行。

(二)按有无发行中介机构标准,可以分为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

1.直接发行:即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推销、出售证券的发行。

2.间接发行:是由发行公司委托证券公司等证券中介机构代理证券的发行,有代销和包销两种承销方式。

(1)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出售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2)证券包销是指在证券发行时,承销商以自己的资金购买计划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然后再向公众出售,承销期满时未销出部分仍由承销商自己持有的承销方式,包括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

a.全额包销是指由承销商先全额购买发行人该次发行的证券,再向投资者发售,由承销商承担全部风险的承销方式。

b.余额包销是指承销商按照规定的发行额和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向投资者发售证券,到销售截止日,如投资者实际认购总额低于预定发行总额,未出售的证券由承销商负责认购,并按约定时间向发行人支付全部证券款项的承销方式。

四.股票发行的目的

1.新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设立发行。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发起设立,另一种是募集设立,两种方式都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

2.现有股份有限公司改善经营——增资发行。

增资发行指已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过一定的时期后,为了扩充股本而发行新股票,包括有偿增资发行和无偿增资发行两类。一般需要采用此种方式的情况有:扩大经营规模或范围、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而投资新的项目、需增加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等。

3.为特定目的发行股票。

(1)改善公司财务结构,保持适当的资产负债比例。

(2)满足证券上市标准。

(3)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票派息。

(4)转换证券、股份分割和合并与公司兼并。

五.股票的发行程序(以A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程序为例)

1.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准备工作

(1)制定股票发行方案。

(2)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对公司的资信、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审定、评估和就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3)选定承销机构,提出承销方案和草拟承销协议。

(4)准备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须向主管部门上报的各项文件。

2.股票发行的申报和审核阶段

(1)股票发行的申报。

(2)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

(3)中国证监会进行初审。

(4)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3.股票发行的实施阶段

(1)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

(2)发行人提出复议申请。

(3)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

(4)公开发行股票。

第八章 证券交易市场

一.证券交易市场:是对已发行证券进行转让、买卖的场所,因此它又被称为证券流通市场、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它可分为集中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两类。

二.证券交易所的特点

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交易市场中有组织、有固定地点,并能够使证券集中、公开、规范交易的场所。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证券交易所本身既不持有证券,也不买卖证券,更不能决定各种证券的价格。它只

是为证券买卖双方的证券交易提供服务,创造条件,并对双方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

2.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买卖完全公开的市场。

3.证券交易所具有严格的组织性,他有专门的立法和规章制度。

三.证券交易程序(以A股买卖交易为例)

1.开设交易账户或股东账户。

2.开设资金账户,存入交易所需的资金。

3.在证券营业部办理委托买卖。

4.竞价成交。

证券商在接到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立即通知其场内交易员申报竞价,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原则进行集合竞价或连续竞价。

5.清算、交割与过户。

(1)清算:证券买卖双方的证券买卖成交以后,通过证券交易所将各证券商之间的买卖数量和金额分别予以抵消,计算应收应付证券和金额。

(2)交割:证券卖方将卖出证券交付买方,买方将买进证券的价格交付卖方。

(3)过户:原所有者向新所有者转移有关证券全部权利。

四.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例8.1(考虑买入顺序)

第十一章 证券组合管理理论

一.证券组合:通常是指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同时持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各种有价证券的总称。一个证券组合往往可以包括股票、债券、不动产、存款单等多种有价证券。

二.证券组合管理的作用

1.降低证券投资风险。

证券组合的风险会随着组合所包含的不同类型的证券数量的增加而下降,组合资产间关联度低的多元化证券组合可以有效地降低投资的非系统风险。

2.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

如果投资者能够将不同类型的资产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组合,这样不仅可以使证券组合整体的收益——风险特征达到在同等风险水平上收益最高,或在同等收益水平上风险最小的理想状态,还可以增加投资者的选择余地。

三.证券组合管理的方法

(一)传统证券组合管理方法。依靠非数量化的方法,也就是基础分析和技术分析,包括:

1.分散投资法。

“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是对分散投资法最形象的比喻。这种方法可以保证投资者收益的稳定性,降低投资风险。包括对象分散法、时机分散法、地域分散法和期限分散法。

2.有效组合法。

根据处理收益与风险关系的一般原则,在证券投资总额一定的情况下坚持:风险相同,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组合和预期收益相同、风险较低的组合。

3.杠铃投资法。

是投资者将资金主要投资于短期证券和长期证券上的一种证券投资方法。

4.趋势投资法。

又称道氏理论。趋势投资法所关心的是市场的主要趋势或长期趋势。当整个股票市场的主要趋势是上升时,投资者可以购买并持有股票;反之,则出售所持有的股票,再转变投资方向。

5.计划投资法。

指投资者根据对证券价格变动趋势的把握,遵循高价抛出、低价买进的原则,按计划的模式进行投资。

6.梯形投资法。

指投资者将全部投资资金平均放在各种期限的证券上的一种保证证券头寸的证券组合方式。这样做的目的是使银行持有的各种期限的证券数量相等。

(二)现代证券组合管理方法。是一种数量化的组合管理方法。包括:

1.因素模型,又称指数模型,他试图提取那些系统的影响所有证券价格的主要经济力量,对证券回报率的生成过程进行说明。

2.CAPM(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主要目标是解决在资本市场均衡时,投资者如何选择最优的投资组合、投资者期望的风险收益关系是怎样的、用怎样的指标来衡量资产风险比较合适。

3.ATP(套利定价模型)是建立在因素模型基础上的一个基于统计模型的资产定价理论。该理论提出在较少的前提下,投资者可以通过套利来修正资产的误价,从而实现市场无套利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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