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在税务调查过程中,黄薇能够配合并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黄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其中,对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的5亿元和主动报告的少缴税款0.31亿元,处0.6倍罚款计3.19亿元;对隐匿收入偷税但未主动补缴的0.27亿元,处4倍罚款计1.09亿元;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税少缴的1.16亿元,处1倍罚款计1.16亿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黄薇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精彩时评文:
网络主播拿高薪偷税漏税要不得
网络主播拿着高收入却不缴税的日子就要结束了。北京市地税局最近召集北京的各家网络直播平台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的内容是网络直播平台的个人所得税自查。
近年来,网络直播非常火爆,直播平台数量猛增,社会资本纷纷涌入,直播主持人达数百万人,用户数量则高达数亿人,网络直播已经成长为一个庞大的行业。
如果从个人收入看,网络主播绝对是各家网络直播平台收入最高的人群之一。
有数据显示,今年3月第一周,收入榜排前30名的网络主播,收入都在10万元以上,排名第一的主播收入达42.5万元人民币。获得这么高的收入,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是理所应当的,然而现实却并非如此。据北京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1至5月申报个税人数超过1000的直播平台只有5家;申报个税人数小于10的有21家,其中零申报的有6家。
目前网络上有超过100家直播平台,网络主播是它们最为倚重的资源。这些平台担心若让主播缴纳个税会导致其跳槽;加上很多平台从主播的每次收入中抽走30%已成惯例,更不愿做“费力不讨好”的事。既没有依法纳税的意愿,又没有主动缴税的认识,又怎么要求其督促主播缴税呢?
很多主播其实并不是网络直播平台的雇员,有的签约经纪公司,有的以个人名义进行直播。签订的协议不同,纳税主体也会出现很多情形。同时,因为网络直播是新生事物,法律监管还未跟上,这给了很多主播装聋作哑的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等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网络主播无论是个人独立操作,还是与直播平台或经纪公司签约,都要根据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好谁是所得人,谁是扣缴义务人,以及分配的所得是税前还是税后,然后照章纳税,谁也别想偷税漏税。
对于税务部门来说,主播收入纳税是一个新问题,也是一个新挑战,这需要税务部门加快提升业务能力,建立大数据监控系统,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采取适宜的税收征管方案。
同时,税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强合作。例如,去年底出台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了各地网信部门的监管职责。税务部门和网信部门之间应该加强涉税信息交换共享以及行政管理的协作。
当然,直播等新兴行业的税务规范也亟待完善。目前在法律中并无对直播、“打赏”等问题的直接规范,必须尽快完善税收征管法及网络监管方面法律的修订工作,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共享、整合提供法律保障。
网络主播的缴税问题也牵涉到税收基本制度的完善问题。对于一个人的收入究竟来自哪些方面,目前税务部门了解得并不十分准确。这启示我们,要尽快建立起一个整合个人信息的纳税信息平台,通过信息抓取和整合,归纳出一个人所有形式的收入,这样才可以准确计算出个人应纳税额。
个人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个人应该依法纳税,则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要叫醒那些“装睡”的、只愿意享受权利却不尽基本义务的人,必须依靠强有力的监管,必要时还得动用法律的武器。(彭训文)
打击网红、主播偷逃税行为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雪梨之后,薇娅也被监管层因为偷逃税而处罚
首先,税收是一国之本,各行各业依法缴税是应尽的义务,国家通过税收之后进行二次分配,为整个纳税人和公民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无论是网红还是工薪,都是纳税者的一部分,依法纳税的底线不容触碰,只要越线,有再高人气和流量也逃脱不了法律制裁。
其次,网络主播偷逃税,影响了社会公平和正义,2021年召开的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提出,“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网络主播的收入之高,不言而喻。从补税的额度可以看其收入的冰山一角,如此高的收入,违法偷逃税,影响了社会公平和正义,对于广大依法纳税人来说,是巨大的不公平。在社会的运作公平其实是要求每个人合理的获取经济报酬,其中包括承担合理的税收负担的情况下,偷漏税因为直接导致了经济报酬的分配不合理,也就直接侵害了社会的经济公平。从社会效应来看,当偷漏税发生在高收入人群上时,这样的问题还会因为挫伤了劳动人群获得合理劳动报酬的积极性而导致更大的社会问题。
最后,税务部门积极行动,查处网红主播偷逃税行为,挽回税款损失,既是维护行业规范发展,也是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任何导致不公平行为的打击显然是维护公平。特别是针对行为性质恶劣的偷漏税行为,除了打击本身通过税款征收和处罚使相关人员承担了经济成本从而实现了公平。示范效应也是维护公平的重要组成,特别是示范效应中包含了对人们行为的指引,通过告诉人们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来推进公平的实现。
网红主播偷逃税“翻车”想要做好“信任经济”还须强化自身诚信(节选)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在这个流量为王的时代,公众的注意力是一把双刃剑,主播们在通过它赚钱的同时,也应该做好被更多双眼睛监督的准备。无数的先例告诉我们,一旦超过道德和法律的警戒线,不管是谁都不能逃脱惩罚。而随之而来的,便是公众信任的消失。直播经济的实质是“注意力经济”,但更是“诚信经济”与“信任经济”。一旦信任消失,直播带货也就没了立身之本。
首先,直播间人气常盛不衰,时常出现“秒光”现象,一个重要原因是消费者对主播的信任。消费者对于直播主播的信任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主播在消费者心中有很高的认可度,因此向消费者介绍商品特点时,转化率就特别高;二是产品的质量保障和价格优势,带动了消费者回购的热情。而在直播间里,有时候前者比后者更重要,因为消费者可能不了解产品,但出于对主播的信任会选择购买。随着这一次偷税漏税事件的爆出,消费者对雪梨和林珊珊的信任无疑会大打折扣,她们后期的直播生涯也会受到极大的负面影响。
其次,在直播带货这个红海赛道上,流量红利已趋尾期,只有信任能让主播们长久走下去。目前,头部主播已经瓜分掉整个直播带货行业90%以上的利润,这就意味着它的增量天花板已经逼近。随着一系列负面事件曝出,直播行业的规范整顿将大大提速,头部主播强势控制渠道的能力也很有可能被弱化。流量经济下一个阶段是粉丝经济,即谁的顾客忠诚度高、粉丝群盘面大,谁更有可能长久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消费者的信任,只能是“山重水复疑无路”。
流量逻辑下,形形色色突破常情常理的乱象一直在挑战着公众和舆论的承载能力,而直播欠税,只是试探法律和道德底线的其中一种。从去年高考后出现“离婚潮”,到今年的奥运冠军全红婵家门被踏破,低俗流量产生的热度逐渐受到重视和严审。随着网红、明星效应扩大到更多群体,影响越来越多普通人的生活,政策管控的力度只会越来越大。6月15日,中央网信办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明星榜单、热门话题、粉丝社群、互动评论等重点环节,全面清理“饭圈”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挑动对立、侮辱诽谤、造谣攻击、恶意营销等各类有害信息。9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
捧太高不会是常态,起高楼宴宾客最终楼塌了的例子,此前已经很多了。只有将信任的地基打好,高楼才能林立并直冲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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