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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专业选修课选课指南

2024-02-26 来源:锐游网


文学院2010-2011-1学期专业课选课指南

一、选课范围

专业课自主选课范围包括专业选修课(不含专业限选课)、专题研习工作坊。本指南适用于此范围。

公共课选课请参照学校教务处下发的选课通知。

二、选课原则

1.学生应在本年级开设的课程中选择,不可跨年级选课;

2.本年级开设的专业选修课,面向各专业开放选课。部分课程因有先修课要求,未修读先修课的学生不可选(详见选课目录);

3.学生可在满足先修课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其他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作为自己的专业选修课;

4. 为合理安排学习进程,保障学习质量,学生每学期修读总学分一般不得少于15学分,最多不超过30学分。学生应视本人教学计划完成情况,决定本学期选课门数。

三、选课程序

1.学生整理个人学分登记表,制定选课学分计划;

2.认真阅读选课指南,在选课目录中初步确定拟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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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打印班级推荐课表,查询公共课时间安排,避免选课时间冲突;

4.登录教务系统网上选课;

5.选课结束后,核对个人课表,确认选课成功。

四、选课时间

1.预选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上午9:00-7月5日下午3:00 ,预选后根据选课情况调整教学班,未做调整的课程,预选时段选课有效;

2.正选时间为2010年7月7日下午5:00,如有课程停开或增开的通知,学生可开始退补选。正选截止时间为9月3日下午5:00,之后不再退补选。

五、注意事项

1.正确区分专业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明确选课范围;

2.选课必须保证和自己的必修课上课时间不冲突;

3.操作时要仔细,注意不要误将系统中已有的选课记录删除;

4.网上选择专题研习工作坊时,需注意参照选课目录核对选课课号,避免选错;

5.选课方法:进入教务处注册中心选课系统—网上选课—学生选课—本专业选课或跨专业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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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2010-2011学年第1学期专业选修课目录

2.2010-2011学年第1学期工作坊选课目录

201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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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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