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手段
1、审核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
1)、审核承包商的资质证明文件,控制承包商的质量体系; 2)、审批承包商的开工申请,检查核实其施工准备工作质量; 3)、审批承包商的施工方案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控制工程施工质量有可靠的技术措施保障;
4)、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或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确保工程质量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5)、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工序施工质量的动态统计资料或管理图表; 6)、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工程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文件、资料,以确保和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7)、审批有关工程变更、修改设计等,确保设计、施工的质量; 8)、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技术鉴定书,审批其应用申请报告,确保新技术应用的质量;
9)、审批有关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确保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处理的质量;
10)、审批与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 2、旁站监理
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工程特点,制定具体的旁站项目及部位,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督活动。 3、见证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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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工作重点依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系列标准所规定的见证取样项目、数量、予以实施。 4、平行检验
为完成各项预定平行检验工作,监理机构配备了一定数量的仪器、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对一些材料通过见证取样方式实现平行检验。 5、巡视检查
巡视是监理人员的重要日常工作内容,为避免在报验验收过程中才发现问题,且有些问题在报验验收工作中已无法挽回的情况,巡视工作将实行制度化,监理人员的现场巡视工作将保持一定的频率,重要的非旁站点、见证点的工序在巡视过程中保持较高的比例。 6、指令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书
指令文件的使用具有相当的弹性空间,一些指令性文件如《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使用过频会导致承包商麻木不仁,过少又无法达到监理控制的效果。
1)、口头通知,对一般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事项,口头通知承包商整改或执行,并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予以确认。
2)、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联系单提醒承包商注意事项,用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
3)、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在巡视旁站等各种检查时发现的问题,用监理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整改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4)、工程暂停令:对承包商违规施工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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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的监理工程师预见到会发生重大安全、质量隐患,及时下达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令(一般情况下宜事先与业主沟通)。 7、规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
规定双方必须遵守的质量监控程序,进行质量控制。主要有:材料进场报验程序;工序报验程序;混凝土浇筑申请程序;工程报验程序、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等。 8、投资控制手段
在本工程的实际监理过程中,将开展计量、计价相结合的造价控制,该手段将有力地保障项目的投资效益,工程款支付的前提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如承包商的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总监理工程师将采取拒绝签署支付证书的手段,停止对承包商支付部分或全部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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