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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0-07-11 来源:锐游网

婚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该房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变卖夫妻房产的行为,则法院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可以让该方不分或少分房产份额。

一、离婚是否可以不分割房产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可以不对房产进行分割。法律规定,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处理,协商不成的才由法院判决;因此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后决定不分割房产的是可以不进行分割的。

但是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又不同意不分割该房产的,则离婚时必须分割该房产,至于怎么分割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或者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二、夫妻起诉离婚分割房产方法是什么

夫妻起诉离婚分割房产方法是什么

夫妻起诉离婚分割房产的方式: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离婚后家产该怎么分割

离婚后家产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就财产分配签订协议,双方协商处理即可。对于诉讼离婚的,对财产的分割主要判断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分割财产时平均分割。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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