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享有股东权的法律基础是《公司法》第四条,股东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还包括参加公司会议、表决权、查阅公司文件、分红权、优先购买权等。股东权利与出资无直接关系,只要被公司承认股东身份,就享有权利,但需承担相应出资责任。
法律分析
《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这是股东享有股东权的法律基础,同时,公司法还专门规定了股东的参加公司会议、会议表决权等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也规定了股东对公司账簿和会议决议等法律文件的查阅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等权利。
法律在规定股东享有权利的时候,仅以股东的身份作为享有股东权的基础,而没有附加任何限制或条件,可见,股东只要被公司、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承认其股东身份,就可以依照法律、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与其出资与否没有直接关系,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实际出资多少并不能影响股东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利行使,但是没有出资,该股东将承担《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应出资责任。
拓展延伸
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范围及限制
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范围及限制是指法律对股东在公司中所享有的权益进行保护和规范的范围和限制。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的投票权、收益分配权、知情权等。法律保护股东权益的目的是确保股东在公司决策、利益分配等方面能够享有应有的权力,并防止公司或其他股东对其权益的侵犯。然而,股东权益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法律规定的股东会议决策程序、股东行使权益的限制等。这些限制旨在维护公司治理的公平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股东应了解自身权益的法律保护范围和限制,以便在公司治理中行使权益时能够合法合规地进行。
结语
股东权益是公司法所赋予股东的重要权利,包括资产收益、参与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法律明确规定了股东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如参加会议、表决等,并赋予了股东查阅文件、分红、优先购买等权利。股东权益的保护范围和限制由法律规定,旨在确保股东在公司决策和利益分配中享有应有权力,同时维护公司治理的公平和稳定。股东应了解自身权益的法律保护范围和限制,以便合法合规地行使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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