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并不是基于公民死亡前的民事行为取得,而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其死亡后支付给其近亲属,用以安抚、救济死者家属和办理丧葬事宜的,具有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性质。因此,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并不属于遗产范围,而是死者近亲属的共有财产,即便是死者生前对此有明确的遗嘱进行分配,对于该部分财产的处分也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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