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无过错方在以下情况下有权请求赔偿: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或其他过错。离婚时,可依此请求赔偿。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以此为由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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