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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成立后,是否就工伤负责

2024-02-03 来源:锐游网

分情况,不同情况下负责主体不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发生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伤的责任主体是工伤保险部门,没有购买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

一、工地工伤包工头承担多少责任

如果是民事责任关系,首先是包工头赔偿,发包人、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工伤陪偿,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在工伤赔偿争议案中,包工头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工伤赔偿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而包工头往往因没有用工主体资质无法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二、没签劳动合同员工办公受伤怎么办

属于工伤范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需要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虽然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所处的劳动关系依旧存在,这时应当保留好工伤的证据资料,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另外,如果劳动者具有事实的劳动关系证据,这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承担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

三、双重劳动关系工伤责任谁承担

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时,由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者在新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新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责任的赔偿主体,应由其承担工伤待遇赔偿的各项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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