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既遂一般会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会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严重包括被出卖人数较多、导致出卖者死亡或身体严重伤害。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中的情节严重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把握,如组织次数、人数、致人伤亡等。组织行为并不受手段限制,只要供体最终同意出卖器官即构成本罪,人数上无限制。
法律分析
一、法院对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既遂一般会判多少年
根据刑法第234条之一的规定,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于本罪是侵犯身体健康的犯罪,所以,情节严重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被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人数较多;
(2)导致出卖者死亡或者身体遭受严重伤害。
刑法将本罪规定在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之间,意味着本罪的法益与故意伤害罪的法益相同。但是,如果认为本罪的法益是他人生理机能的健全或者人体器官的完整性,那么,只要有被害人的真实承诺,组织出卖他人器官用于移植的行为,便阻却违法性,因而不成立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情节严重有哪些
就目前来讲,司法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具备其一即符合“情节严重”:
(1)3次以上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
(2)组织10人以上出卖人体器官的;
(3)组织出卖人体器官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
(4)采取拘禁、强迫、欺骗等手段,迫使他人同意出卖器官的;
(5)组织他人跨国进行器官移植的;
(6)组织出卖人体器官非法获利数额达20万元以上的;
(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中的“组织”行为并不受手段的限制,无论是供体积极寻求出卖,还是在欺骗、利诱、强迫等手段下被迫同意出卖,只要供体最终同意出卖器官即构成本罪。只有在供体不同意而强行摘取时,才转化为其他罪名。还需注意的是,对本罪“组织”行为的认定不存在人数上的限制。即使只组织一人或为一人“牵线搭桥”后即被查处,也构成本罪,只是在量刑上有所不同。
结语
根据刑法第234条之一,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一般会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严重包括被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人数较多,导致出卖者死亡或身体严重伤害等情形。本罪的法益与故意伤害罪的法益相同,但如果有被害人的真实承诺,组织出卖他人器官用于移植的行为不成立本罪。对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情节严重的判断,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考虑,如多次组织出卖、组织人数较多、导致重伤或死亡、采取强迫手段等。需要注意的是,组织行为不受手段限制,即使只组织一人也构成该罪,但在量刑上可能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五十条 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处分。
查处假药、劣药违法行为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从重给予处分。
(六)开展禁止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由中医药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或者责令停止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或者未按照备案材料载明的要求配制中药制剂的,按生产假药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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