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只是广义医疗纠纷中的一部分,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又有不同之处。
1、性质上的区别:医疗事故是属于行政的范畴,而医疗损害是属于民事上来说的。
2、程度上的区别:医疗事故要严重于医疗损害,属于医疗事故的一定存在医疗损害,反过来存在医疗损害的不一定能达到医疗事故的范畴。
3、医疗事故的鉴定是有各省市的专业的医学会来鉴定的,而医疗损害需要有社会上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
4、
涉及到医疗事故的一定最后医院或者医疗人员不但要对患者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同时还要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承担行政责任,而医疗损害一般只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基本程序
1.受害人如若需要追究合法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责任,那么就只能向有关部门申请对该起医疗事故进行相应的鉴定。在申请之间,受害人需要整理资料,然后向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所属的当地所属医学会提出书面的申请,进而医学会会组织医疗专家成立专家鉴定组对该起事故进行合法初次鉴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受害人反馈鉴定结论。
2.双方中有任何一方对医学会的初次鉴定结果有异议时,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之内向上一级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需求。
3.在这里,我们需要知道医疗事故可以申请的时间节点为一年,即如若医疗事故发生一年之后则不允许双方提出初次鉴定的要求,如若当事人发生死亡这种情况的话,应在当事人死亡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
4.医学会鉴定医疗事故的时间节点一般为十五个工作日,不论是县级、区级、市级还是省级都是基本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除非医疗事故十分重大,省级为医学会能给出的最终结论,之后就只能走法院流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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