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上海公司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应赔偿: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公司重置成新价、停产停业损失费、装修附属物重置费、设备的重置成新价与搬迁费、搬迁停产停业预期利益损失、违约损失与财务成本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