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选择代理出口对象。二、外贸企业了解考察。三、核算产品出口成本。四、选择客商。五、签订工贸代理协议。六、签订外销合同。七、履约。八、工贸结算。
法律依据:
《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 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委托人)需要进口或出口商品(包括货物和技术),须委托有该类商品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受托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双方权利义务适用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 委托人和受托人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委托协议。委托协议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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