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 上海 交通违章 罚款没收入收缴管理工作,方便当事人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自2012年2月23日日起,本市机动车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方式有所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方式 (一)凭 处罚决定书 缴纳罚款方式 当事人收到违法处理窗口民警或路面执勤民警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后,可通过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提供的以下多种罚款缴纳方式缴纳罚款。 1、自助机具缴款方式: (1)转账支付。缴款人可持卡内有足额现金的本市工商银行借记卡或信用卡(牡丹畅通卡可在透支额度内缴纳)通过本市工商银行的自助终端、存取款一体机进行转账自助缴纳。 (2)现金支付:持现金的缴款人可通过本市工商银行的存取款一体机自助缴纳100元整数倍罚款。 2、指定银行网点现金缴款方式:对于处 罚金 额为50元奇数倍或处罚金额为50元以下以及需通过现金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投保 交强险 罚款的缴款人,可通过本市工商银行在各交通违法处理点就近的33家指定网点的人工柜面办理(详见前表)。 3、网上银行缴款方式:已开通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的缴款人,可以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卡内有足额现金)进行自助缴纳。 (二)牡丹畅通卡自助处理和缴款方式:牡丹畅通卡的卡内附有机动车驾驶人身份信息的芯片,可以通过人机对话的方式履行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处罚金额为200元以下)非现场交通违法的法律程序。机动车驾驶人持牡丹畅通卡,在累计记分不满12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自助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查获交通违法,并可缴纳各类交通违法罚款。 二、罚款收据的领取 被处罚人通过以上途径缴纳的款项,根据相关规定,均将由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统一上缴国库。当事人可通过本市工商银行设置在各交通违法处理点附近的33家指定网点的人工柜面(详见前表)办理罚没款收据换取事宜。详情可致电95588进行电话咨询。 三、故障问题的解决途径 如在自助机具、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上可以查询到处罚决定书信息的,可确认为工商银行网络问题,请询网点工作人员或致电95588咨询解决。如在自助机具、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上无法查询到处罚决定书信息的,请与作出处罚决定的相关交警支(大)队咨询解决。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
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九条
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内容应当严格审核制度,完善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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