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安置房分为两大类:
1、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
2、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有房产证。前者是不能贷款的,而后者等同于商品房可以申请贷款,可以办理按揭贷款。
作为普通市民可以从以下几种情况判断购买安置房是否可以贷款:
1、安置房属性:因房产因素动迁,由动迁公司为拆迁户购置的中低价商品房,是可以申请按揭贷款的。
2、是否有产权,是否能上市交易:如果土地证属于国有的,可上市交易的安置房,就可以申请贷款。
符合上述两条的安置房是可以申请贷款按揭买房的。
一、安置房交易注意事项
1、注意价格
大多数拆迁安置房都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如果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有所差异,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2、注意房产证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如果是国有,就能办到房产证,如果是集资的土地,那就不能办不到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安置房买卖才是合法的,如果没有房产证就是小产权房,购房者也就没有房产证,一旦房主反悔,购房者权益是得不到保护的。
3、注意产权共有人
不排除有些拆迁安置房还存在房屋共有人,而共有人也是房屋交易中风险的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而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如果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那么这种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会给安置房买卖带来风险。
4、注意办理公证手续
在购房安置房的时候,购房者为了避免日收出现纠纷,应该尽量进行房屋公证。
二、拆迁安置的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