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是不能阻止的,但是可以向清算组主张债权。公司注销应当经过清算,在清算过程中清算组没有按照规定向债权人通知和进行公告的,清算组将需要对债权人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经过清算就注销的,那么,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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