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不少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没有弄明白怎样写离婚协议书才有效,导致虽然双方签订了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但因为内容和形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最终被认定为无效,严重影响到了当事人的利益。所以在协议离婚之前,一定要了解掌握离婚协议书该如何书写,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利益。具体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包含以下几点:
1、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问题。包括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以及探望权。
3、夫妻一方生活困难时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法和期限
4、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家中物品、金钱和债权等分割及夫 妻共同债务的处理等事项。
5、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6、违约责任和生效条款。
此外,离婚协议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风险:
1、如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协议是不能反悔的。因离婚协议是对婚姻、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一揽子进行处理,如双方离婚后,又对其中一部分进行反悔的话,对另外一方是不公平的,比如,一方为争取离婚,从而对财产进行了让步,双方离婚后,又对财产分割提出异议,显然对另一方不公平。
2、自2021年开始,协议离婚有了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的时间是30天。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30日内,离婚双方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期满后任何一方未能至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视为双方撤回离婚申请。所以他(她)在此期间可以随时反悔。
3、离婚协议并非签字即生效,其生效的前提是双方登记离婚。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离婚的话,离婚协议是不生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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