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期间重新办了身份证,助学贷款材料需要补办,要用到的资料大概和第一次差不多。
身份证贷款借款人需提交的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与其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时,提供配偶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收入证明或者在职证明;
4、居住地址证明(可以是借款人居住地社区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我行签发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复印件;
6、房屋权属人出具的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若申请人以他人房屋(仅限于父母子女之间且父母、子女都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抵押,需提供权属人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公证文件。
再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持本人签名的申请表(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和学生证复印件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身份证更换办理流程
1、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申领《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签字,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4、指纹采集:按照采集指纹的基本规则和要求,采集方式为单指、平面,采集数量为每人采集两枚指纹,每枚指纹采集三副图像,不能成功采集两枚指纹时,以实际采集到的数量为准。采集指纹的顺序为先右手、后左手-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小拇指。
5、取证核验:按照指纹证制作流程的要求,制发的指纹二代证需要通过升级指纹信息系统与制证人指纹信息进行核验。没有进行核验的指纹身份证信息将被视为制作流程未完成,导致再次受理指纹证时出现问题。对此,需由本人持办证凭证到办证到办证点领取,同时进行指纹身份证信息核验。
6、30天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地点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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