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