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处理:
1、对初来应聘的可以不予录用;
2、对已经招收并且用工的要保留相关证据,在一个月之内向劳动者送达签订合同通知书,要求劳动者必须书面表示意见,如果书面拒绝要作为证据保存。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试用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约定的,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并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签署人可以口头通知吗
在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口头通知对方来签约。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法律没有明确要求。同时,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应聘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是否是劳动纠纷?
应聘过程中的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劳动纠纷发生在建立了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因此,应聘过程中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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