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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信用卡诈骗和诈骗诈骗罪?

2021-07-15 来源:锐游网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认定构成诈骗罪。

两者的区别是信用卡诈骗罪要求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诈骗罪则不要求利用信用卡诈骗,可以是口头言语诈骗也可以是利用社交工具诈骗等。

如何区分合同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是指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两者的差别在于后者利用了信用卡事实诈骗,而前者利用合同订立的形式。

信用卡诈骗罪和盗窃罪怎么区分

第一、犯罪客体不同。信用卡诈骗罪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而且还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属于复杂客体;而盗窃罪侵犯的仅仅是公民财产权,属单一的客体。第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盗窃罪主要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得受害人的财产,受害人往往处于被动状态;诈骗罪主要通过欺骗的方式让受害人自愿交付财产,受害人往往处于主动状态。即信用卡诈骗罪主要是通过“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让受害人自愿交付财产,受害人往往也处于主动状态。

合同诈骗罪和信用证诈骗罪怎么区分

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发生的范围不同。信用证诈骗罪发生在信用证业务过程中,而合同诈骗罪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2、犯罪手段不同。信用证诈骗罪主要采取以下手段: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使用作废的信用证;骗取信用证等。而合同诈骗罪,在犯罪手段上,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如何区分贷款诈骗罪和民间借贷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1、如果已经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严重履约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果无法履约的原因形成于获得贷款以后,或者行为人对根本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贷款诈骗,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2、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欺诈贷款的故意,不应以诈骗论处。3、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设法偿还。如果行为人仅仅口头上承认欠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账,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4、将所有因素综合起来考虑,才能得出正确结论。因为贷款诈骗犯罪与一般借贷民事纠纷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出于骗取他人财产的目的,而这一目的又必然通过一定行为表现出来。能够说明某种主观心理状态的行为越多、越全面,罪与非罪之间的界限才越明显。

信用卡诈骗罪逃犯如何查询?

对信用卡诈骗罪逃犯的查询是只有在公安机关的内部网站上才能够查询得到的,如果需要查询的话,只能前往派出所,携带身份证请求工作人员帮助查询。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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