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妻子可以做户主。户主和房主不一致的情况下,对于房屋的买卖没有影响,户主是户籍管理登记的范畴,户主是一户之主,是一个社会单元(家庭户)的负责人或权益代表人;户口本的户主的权利,就是作为一户之主代表这一户在相应范围的代表权,具有发言权,表决权,利益关连的处理权,以及维护家庭权益的代表权和抗对抗辨权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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