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仅有转账记录不一定可以胜诉,但是如果能充分地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能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张的,则可以胜诉。如果证据不够充分的,则当事人需依法收集其他证据,例如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证人证言等。
一、有转账记录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严格意义上,只有转账记录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转账记录作为证据的一种,网上转账记录可以作为电子证据存在,只要是真实有效的法院就会予以采信。这主要是根据我国关于民间借贷案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在起诉的时候,应当出具相应的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换句话说,债权人要起诉对方还钱,就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说欠条,借条以及收据。没有欠条、借条的,债权人还可以提供相关的辅助证据,其中就包括了具体的转账记录。但是只凭转账记录,是不足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调取双方的电话记录、短信记录、聊天记录,甚至可以收集相关的证人证言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
二、诉讼追讨债务要的材料有哪些
诉讼追讨债务要的材料如下:
1、欠条、借条或者签订的合同;
2、能够证明主张的事实证明,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发现借条遗失应该如何去办
发现借条遗失应该及时寻找,同时搜集其它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果与借款人协商,重新出具借条,出借人很有可能不会同意。借条十分重要,应妥善保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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