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未支付定金的合同,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合同有效;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合同有效;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未支付定金,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合同不成立或者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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