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资讯 线路攻略 景点大全 国内游 境外游 美食特产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醉驾判不追究刑事责任

2024-04-04 来源:锐游网

法律分析:醉驾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醉酒驾驶自行车、电动车驶人年龄不满16周岁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情节显著轻微(比如老婆临产、酒精度刚达到醉酒标准且具有自首情节)。

一、醉驾驾驶后自首怎么量刑

我国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一般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追逐竞驶,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如果犯罪嫌疑人实施了醉酒驾驶;追逐竞驶;校车、旅客运输超速或严重超载;运输危险化学品,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那么不仅会被公安机关拘役,还会被处罚金。醉驾后有自首情节的,会根据犯罪情节免除处罚或从轻处罚。

二、醉驾电动车三年判多久

骑电瓶车醉驾不构成犯罪,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醉酒驾驶机动车才构成犯罪。如果驾驶的电动车达到国家机动车标准的,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将依据刑法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拘役的法定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未达到醉酒驾驶程度的将按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三、醉驾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上的,或者具有从重情节的被告人,不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的,适用缓刑。

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反映该种犯罪危险程度的主要量刑因素,驾驶的车辆种类、行驶的道路种类、实际损害后果是重要的量刑因素。同时,还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曾经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情况、其他交通违法情况等情节。

惩治“醉驾”犯罪,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当重点打击醉酒在公路、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上驾驶各类汽车的行为,特别是对醉酒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及在城市道路上驾驶工程运输车的,应当判处较重的刑罚。

在突出惩治重点的同时,要实事求是地对待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问题。对于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凡是没有发生致他人轻伤以上事故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不起诉)。

免予刑事处罚(不起诉)原则上只对酒精含量90mg/100ml以下,无上述10种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但对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以下,无上述10种从重情节,并有特殊情形的(如抢救危急病人等)极少数案件,也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不起诉)。

并处罚金的,按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计算,以此累加。

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以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并不得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4.1酒精含量阈值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表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驾驶行为类别阈值驾驶行为类别阈值(mg/100mL)饮酒后驾车≥20,0醉酒后驾车≥80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