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股东申请公司清算的条件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4、股东被司法解散的请求,应当自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自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