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罚款性质处罚劳动者旷工,即一天旷工扣三天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尽管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旷工当日的劳动报酬,但不能进行罚款性惩罚。然而,如果劳动者的旷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经济损失作为赔偿。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不得以罚款性质处罚劳动者旷工,即一天旷工扣三天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旷工当日的劳动报酬,但是不能进行罚款性惩罚。若旷工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拓展延伸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旷工一天通常不应该直接扣除三天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雇主有权在员工无故缺勤时扣除相应的工资,但扣除的金额应当与实际未工作的时间相符。因此,旷工一天应该扣除一天的工资,而不是三天。这是为了保护员工的权益,确保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合理平衡。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劳动合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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