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作为借款合同的抵押物: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资产;有价证券;可封存的流动资产;可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其他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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