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拘留和逮捕都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但它们的性质、用途和适用条件都有所不同。
取保候审是指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采取羁押措施,而是由其保证不逃避检查,不妨碍案件侦查,等候审查起诉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留则相比之下更为严格,需要满足更加严格的适用条件,并且可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权利,通常用于较严重的刑事案件中,如杀人、抢劫等严重罪案。
逮捕则是对于已经掌握了充足证据,但犯罪嫌疑人拒不配合调查或者有逃跑、毁灭证据等情况下需要采取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取保候审是指依法向犯罪嫌疑人发出通知书,由其保证不逃避检查,不妨碍案件侦查,等候审查起诉的一种强制措施。
第六十五条 拘留是指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或者已经被告知取保候审并发生取保候审保证金不能收回,需要强制措施的被告以及证人等人员予以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逮捕是对于已经掌握了充分证据的,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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