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0.5%;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为0.2%;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不缴纳。
6、住院补偿医疗: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不缴纳。
7、医保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比例3%,个人缴费比例为1.5%。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不调整,继续按2019社保年度标准执行,即东莞社会养老保险下限为3376元/月;机关养老保险下限为3803元/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0.5%;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为0.2%;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不缴纳。
6、住院补偿医疗: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不缴纳。
7、医保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比例3%,个人缴费比例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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