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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遗失后如何补办手续

2024-02-19 来源:锐游网

如何补办结婚证?需要提供丢失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查档证明、照片等材料。补领结婚证的条件包括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双方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申请人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婚姻状况的证明。

法律分析

如果当事人丢失或损坏了结婚证,可以在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需要提供的证件包括:

1. 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二、补领结婚证的条件

①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②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③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④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结语

根据以上要求,结婚证丢失或损坏后,当事人可前往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管理机关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所需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以及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如果结婚证被撕毁但能反映原貌,则无需查档证明;若结婚证内容有误,则需提供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补领结婚证的条件包括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且仍维持该状况、持有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如婚姻登记档案遗失,需提供其他能证明婚姻状况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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