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资讯 线路攻略 景点大全 国内游 境外游 美食特产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贪污罪是什么罪名?

2024-05-28 来源:锐游网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认定贪污罪的条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

2、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3、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