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_年,区司法局党支部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围绕“抓班子、带队伍、促改革、强基层、创亮点、保稳定”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为“率先科学发展,建设首善之区”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开展创建“和谐领导班子”, 强化班子自身建设
1.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局领导班子“一把手”与班子副职、中层干部至少每季度谈心谈话一次,分管副职与分管科室干部每月谈心谈话一次。围绕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并认真做好谈心谈话笔记。
2.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承诺。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六个好”的要求,就各自分管工作、主要职责、年度目标等内容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履职承诺。
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班子团结,班子“一把手”要做到统揽不包揽、善断不武断、信任不放任、大度不失度;班子副职要做到到位不越位、服从不盲从、补台不拆台、分工不分家。对涉及全局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召开有关会议进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并将决策结果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情况通报、问题反馈等形式,及时告知全体党员干部群众。
4.认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今年我局至少要组织召开2次以上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党章》具体要求,深刻开展剖析与自我剖析,撰写好心得体会,切实提高了局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二、着力抓好党建各项工作,积极完成各项目标
1.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建设,实现局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目标。
2.坚持目标管理,制定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要与区直机关工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支部书记与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支部对党员实行目标管理,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自评,年末有考评。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月工作汇报和月工作提示制度。建立健全局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定期汇报制度》、《党籍管理制度》、《党费收缴制度》等十项基本制度及《在职党员服务岗位认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同时认真完成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数据汇总、审核入库等工作。
3.积极开展党团活动。针对机关青年团员的特点,主动与团区委联系,积极配合,广泛参与到团活动中。今年要组织“学雷锋”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青年演讲比赛,保护母亲河植树活动,青年文艺汇演、登山活动、团中央青少年与网络座谈、团中央未成年人保护、庆祝建党91周年等系列活动。
4.积极推行联系基层党建工作,全区18个法律服务所的70余名法律工作者免费担任所在街道及社区的常年法律顾问,定期在辖区为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同时,聘请全区83名法律工作者为人民调解员,参与街道社区重大疑难案件的调解,协助街道主动调解各类纠纷。要在酒泉路街道(中街子社区)建立联系点,为基层排忧解难、提供法律帮助。要在白银路司法所安排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民情直通车”活动,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三、抓党建促工作,全面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1.召开“六五”普法工作会议。认真总结、积极推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经验交流活动,加强“六五”普法规划理论研究,广泛听取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拓展思路,为“六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实践基础、理论基础、社会基础。
2.基层基础工作稳步推进,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为全区的经济建设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联动,进一步夯实“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党委、政府主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3.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坎,让更多的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评查活动,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切实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力度。加强与工、青、妇、老、残联等社会团体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各法律援助的作用,建立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
4.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注重分析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根源,并以此为依据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帮教效果。
5.不断优化法律服务环境,规范法律服务行为,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切实为促进科学发展、解决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为城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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