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贵州省属于典型的内陆岩溶山区,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据20x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全省农用地2.22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4.04%;建设用地913.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46%;未利用地3301.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2.5%。全省土地利用率为87.5%。全省耕地面积 6831万亩,占农用地的31%,占土地总面积的26%,人均耕地面积1.6亩(按全省4238万人计算)。全省五千亩以上的集中连片耕地仅有165块 (其中万亩大坝47块80万亩)175万亩,占全省耕地的2.5%;全省25°以上的坡耕地1227.7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7.94%。人多地少,宜农土地后备资源紧缺,人地矛盾突出是我省的基本省情。
近几年来,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和国土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坚持把保障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保护资源作为第一责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强化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规范促进土地整治,大力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全面推进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守住了耕地“红线”,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改善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支撑了我省农村粮食基本自给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了全省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建设,为加快实现贵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后发赶超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
(一)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促进土地整治不断规范。20xx年3月1日,《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正式施行,成为全国第一部土地整治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先后制定了《贵州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基本农田划定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贵州省新增耕地指标管理办法》、《贵州省土地整治从业单位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贵州省土地整治项目标识、标志牌制作规范(试行)》、《贵州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等一系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我省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科学编制规划计划,明确土地整治目标任务。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土地整治任务、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任务等主要指标,完成了省、市、县三级土地整治规划、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和百万亩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划编制。“”期间,重点在我省乌蒙山、武陵山、黔南(黔西南)石漠化地区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通过土地整治建成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600万亩,新建万亩粮食生产基地20个,耕地质量等级平均提高1个等级以上,农村人均有效灌溉面积达到0.9亩。到20xx年,补充耕地48万亩,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5426万亩以上,整治农村建设用地7.5万亩,损毁土地复垦率达到 35%以上。根据规划确定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将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目标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并跟踪督办落实。
(三)加强政府统筹主导,形成协同整体推进合力。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紧紧农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科学合理安排项目,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示范小城镇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烟草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村村通公路、乡村旅游、新农村建设等实现有机结合。项目建设在地方党委领导下,地方政府统筹协调国土、住建、水利、农业、发改、财政(农发)、烟草、交通等相关部门,按照“全域规划、整体设计、功能互补、资金整合”的原则,聚合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协同推进项目“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初步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国土搭台、各业共建、群众参与、整体推进”的土地整治工作新格局。近两年来,全省投资38.5亿元,安排土地整治161万亩,完成土地整治106万亩,新增耕地65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99万亩,新增粮食产能约2亿公斤,惠及农村人口过百万,项目区农民人均新增收入近千元。在白云、余庆、六枝、黄平、惠水、黔西、兴仁、江口等县 (市、区、特区),参与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17个,总面积达8.97万亩。
(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在项目实施中,始终把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摆在突出位置,贯穿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切实做到群众“整前知晓、整中参与、整后满意”。同时,土地综合整治通过与新农村建设、石漠化和坡耕地治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面相结合,优化了城乡用地布局,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提高了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土地石漠化和水土地流失得到遏制,改善了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通过当地农民参与项目建设,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发展意识,让老百姓享受实惠。近两年来,完成土地平整工程近72万亩,新建改建农田渠灌6.5万公里,完善了田间排灌系统,新增有效灌溉面积75万亩,新建改建田间道路9.7万公里,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田水利排灌能力明显增强,耕地质量和土地利率明显提高,为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提供了有利条件,促进了我省 “三农”协同发展。
(五)狠抓项目实施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在立项环节,实行竞争立项制度;在设计环节,实行专家审查制度;在实施环节,实行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公告制;在验收环节,实行质量评价制。在资金管理上,实行按进度拨款,“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和资金审计、决算制度。在年度检查上,每年对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同类型的专项检查。
(六)严格耕地指标管理,保证区域耕地占补平衡。建立占补平衡台帐,并严格管理。通过清理和项目备案,建立健全了全省统一的新增耕地指标库和占补平衡台帐,将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一一对应挂钩,做到新增耕地合格证原件由省国土资源厅集中管理,统一对每宗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补充情况在合格证原件上进行核减,从源头避免了新增耕地指标重复使用。目前,全省在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后,新增耕地指标节余68万亩,有力支撑了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了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双赢。
(七)强化政府目标责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省人民政府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细化分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每年年初,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层层签订了《国土资源政府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比例达100%。政府把耕地保护的各项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每年年终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同时,省、市、县三级均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了地方党政年度绩效考核,落实了土地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实际开展工作个数所占比例均为100%。部分市、县还开展了政府领导干部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确保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落实,守住了我省6657万亩耕地红线,稳定了542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连续三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名列全国前10位。
(八)创新耕地保护方式,形成贵州特色耕保格局。为摸清我省坝区耕地情况,加大坝区优质耕地保护和建设力度。在严格保护47块万亩大坝的基础上,完成118块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调查评价。大力推进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实施“耕地搬家”工程,20xx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我厅耕作层剥离利用实施方案。今年,全省已完成耕作层剥离面积6160亩,产生土方123万立方米,利用区已利用量98万立方米,通过该项措施新增耕地3080亩,改良中低产耕地1380亩,临时存储 25万立方米耕作层土壤。有效解决“占优补劣”问题,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形成具有贵州特色的多元化基本农田保护格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还未形成,“保障发展、保护耕地”的压力愈来愈大;二是建设占用耕地尤其是优质耕地的问题突出。三是土地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步伐还要加快,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还须加强;四是项目安排项目存在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结合不够、项目聚合不足、发挥效益有限等问题;五是大规模推进我省农村土地整治资金不足,资金整合难度大。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
下一步,切实加大我省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保护两个条例的实施力度,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围绕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以实施“5个100工程”为重要“平台”和强力“抓手”,切实保障“”期间各项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的完成,推进我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一)确保“”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的完成。20xx年,按照“先易后难、缺啥补啥”的原则,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160万亩。20xx年、20xx年通过争取中央资金的加入,每年实施140万亩以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二)将土地整治与100个现代高效农业园区、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今年在100个现代高效农业园区中,择优安排已30个省级高效农业园区土地整治项目,打造符合现代高效农业园区需求的“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土地平台。到20xx年,完成100个高效农业园区土地平台的打造。同时,在30个省级示范小城镇已安排实施土地整治项目30个,建设规模30万亩,投资6亿元,将小城镇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与土地整治统筹推进。
(三)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和国家重大土地整治工程申报力度。一是拟在XX县召开全省百万亩土地整治工程推进会,将XX县复兴镇两路口村土地整治项目“全域规划、整体设计、资金整合、各业共建” 的整合模式向全省推广。二是进一步加大跑部力度,争取中央资金对贵州土地整治更多的支持。
(四)推进“百万亩土地整治工程”和“耕地搬家”工程结合。抓紧出台《贵州省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对建设占用的良田好土耕作层进行剥离,迁移到区位条件差的中低产田或新开耕地区域,重造百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将优势区位空间让位于工业园区、城镇建设和旅游等建设用地。
(五)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目前,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耕地地力调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修编已经全面完成,为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我省将抓住有利时机,划定基本农田,切实解决一些地区基本农田零碎分散、规划调整频繁、建设占用多、补划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提高基本农田的区位稳定程度、集中连片程度、落地到户程度和信息化程度,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升到全新水平。
(六)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对划定的基本农田,逐步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一是实行基本农田工程投入补偿机制。按照“以建设促保护”的思路,将我省各项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向基本农田保护区集中投入,并相应提高投入标准。二是实行土地整治区域补偿机制。通过经济落后地区加大土地整治为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提供新增耕地指标,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向经济落后地区输送土地整治资金,实现土地整治区域补偿。同时通过新增费分配因素调整,提高土地整治任务重地区的资金分配额。三是通过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间接实现对农民的经济补偿。
(七)加强执法监管,加大非法占耕整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20号)要求,深入开展农村非法占耕建房整治工作。我厅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坚持集中整治,分类处理,强化监管,重点查处一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坝区优质耕地建房行为案件。
(八)进一步强化基本农田质量监测工作。按照全国耕地质量等级监测工作试点会议精神,我省将围绕国家统一部署,全面开展这项工作,在确保全省基本农田数量的基础上,努力提升全省基本农田质量。
这次省人大会听取全省土地整治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汇报,是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必将有力地推动我省土地整治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我们将按照省人大会的要求,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更加扎实的工作和更加有效的措施,全面完成今年和“”时期全省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为我省加快实现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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