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只需要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