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生产销售劣药罪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生产销售劣药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这里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一、生产和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有如下:
1、生产和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是必须生产销售假药的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个人或者单位,所涉及的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情形;
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尚未销售的情形;
3、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的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但是已经销售了假冒伪劣产品所涉及的金额在乘以三倍后,和并没有销售的伪劣产品相加,这两个的金额总额合计超过十五万元的情形。
总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销售过期药品,属于销售劣药。行为人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以及违法所得会被没收,同时会被处以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行为人的情节严重的,会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又或者是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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