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的流程为:抄税,报税和清盘。
第一步,抄税。
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月初要先进行抄税。将开票盘插入电脑,打开开票软件可以自动抄税。小规模纳税人非季度月份时,会在抄税时提示清卡完成。一般纳税人只会提示上报汇总完成。
如果不能自动抄税,可以点击报税处理,网上抄报,进入后点击上报汇总即可。
第二步,报税。
打开电子税务局,登录,点击首页综合申报(我要申报)或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我要办税)。
验证通过后,进入申报界面。依次点击下一步,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附税申报比较简单,一般系统会直接带出,检查下优惠政策是否正确,点击下一步。正式提交申报时,先提交增值税的申报表。季度申报时先提交财务报表,再提交增值税申报表,最后才是附表。
申报完成后,点击票表比对,比对通过才行。不通过需要检查申报是否错误,否则无法清盘,错过时间开票盘会被锁定。
比对通过,点击下一步,进行税款缴纳。可以选择三方协议代扣,也可以选择银行端缴款。
第三步,就是清盘。
报税完成,比对通过即可进行清盘。插入开票盘,系统会自动清盘。若无法自动清盘,点击报税处理,网上抄报,进入抄报界面,点击清卡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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