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殴打学生的行为通常是不会构成虐待罪的。虐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侵害的客体为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老师殴打学生侵害的则是学生的一般人身权利,虽不构成虐待罪,但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等。
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与虐待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监护人、被看护人的人身权利;而虐待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也侵害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密关系。
2、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非家庭成员,且单位也可以成立本罪的主体;而虐待罪的犯罪主体是同一家庭的成员,彼此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且只有自然人可以成为虐待罪的犯罪主体。
3、想象竞合时的处罚原则不同。因虐待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属于想象竞合犯,一般按照从一重处断的原则论处。本罪中,因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适用想象竞合犯的一般原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而虐待罪中,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还是以虐待罪定罪处罚,属于想象竞合犯的例外原则。
4、案件告诉方式不同。本罪属于公诉案件,不用当事人去告诉;而虐待罪中,除非被虐待的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或者因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其他情况下都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5、量刑不同。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虐待罪侵害啥法益?
虐待罪侵害的法益为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这里所说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家庭中共同生活的成员,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三、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什么
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
1、关于犯罪主体;故意伤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人都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的主体刑法有特殊规定,即家庭成员,需要分析;
2、犯罪主观方面;虐待罪的主观方面是区别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区分的难点。虐待罪的主观要求是故意的、直接的,即故意对受害者进行身和精神上的破坏和折磨,使受害者遭受痛苦;
3、客观犯罪;虐待罪不同于故意伤害罪的客观行为。虐待罪是长期以来通过殴打等方式对受害人进行身心折磨和破坏。虐待罪的一般犯罪构成不需要对受害者造成严重伤害和死亡的后果,情节恶劣可以构成犯罪。重伤或死亡的结果通常是由于长期虐待的积累。故意伤害罪的重伤或者死亡结果是一次或者连续几次故意伤害的直接后果。伤害行为与重伤和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客观联系和不可避免的因果关系;
4、关于犯罪对象。虐待罪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不仅仅是殴打受害身体,侵犯人身健康权利。虐待罪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侵犯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对于不同行为方式的虐待罪,侵犯的对象会有所不同,如限制人身自由的虐待,侵犯被害人的人身自由;虐待被害人的人格,侵犯被害人的人格权。可见虐待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故意伤害侵犯单一对象,即受害人的人身健康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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